第129章
关于当时宋朝的制度缺陷。
以王宽眼下当官多年后的经验来看,其一自然是差文官。
毕竟由于宋朝武官“更历未深”,若再碰上“仵作之欺伪,吏胥之奸巧”,将会使案件变得模糊不清、扑朔迷离,从而难以查究,这里“如边远小县”,实在缺文官,“复检官权差识字武官”。
再有其二,则是名叫事必躬亲,不得专任吏胥。
在北宋太宗时,其曾对宰相说:“颇闻台中鞫狱,御史多不躬亲,垂帘雍容,以自尊大。鞫按之任,委在胥吏,求无冤滥,岂可得也?”
所以故此按照此惯例,当时宋慈在《条令》中亦称“不亲临视”者,当“以违制论”,事必躬亲要求检验官必须仔细审察、判别、监督,以防发生误验、漏验之事及仵作、吏胥作弊等,而非仅仅在场遥遥相望,甚至“掩鼻而不屑”。“事必躬亲”就是司法亲历性的古代版本。
另外还有其三点。
则是因为“诸验复之类应差官者,差无亲嫌干之人”,这规定了为官者回避制度。
毕竟“大狱讼者,所以平曲直,雪冤枉也,若有财者胜,无财者负,有援者伸,无援者屈,豪强得志,贫弱衔冤,岂国家之福耶?愚愿士大夫司听断者,持平如衡,事事至公如鉴,天下何患不太平?”
在这里,也表明了宋慈其稳定思想,事事至公,则天下稳定之想法。
另外,在宋朝时期,还有律法规定官员三年一易,且不可在家乡任职,这对于防止司法活动中亲嫌、故旧、仇隙关系的干扰起到了很好的防范作用。
所以以王宽看来,凡事都应该反复强调检验案件事关人命,“当是任者,切以究之”!
朝廷各地检验官在接到检验公文之后,为防止奸欺,切“不可接见在近官员、秀才、僧道”,因为这些官员、秀才、僧道等在地方上有一定势力,上能通官府,下能聚集民众,一旦参与颠倒案情之事,将对探明案情真相极为不利。
除了对尸、伤及现场进行认真仔细的勘验,检验官要重视对现场周围以及相关人员的调查和访问,只有把各方因素综合思量之后,方能获取正确而有效的证据,以使得自己的检验结果得到印证,探明案件真相。
要成为一个合格、出色的检验官,宋慈认为至少要有两个绝招:一为尸、伤等检验的技术,二为综合素质的考量。且后者更为要紧。
宋慈“博采近世所传诸书”,“会儿粹之,厘而正之”,加上多年实践经验,“增以己见”,终写成《洗冤集录》。他四任提点刑狱司,以身作则,慎重狱事,正如其所言,他真正做到了“独于狱案,审之又审,不敢萌一毫慢易心”。
所以为此,在后来南宋时期,宋慈提出了一个合格法官的普世标准——洗冤泽物!
而宋慈最后的墓地,也就从此坐落在了FJ省建阳市崇雒乡昌茂村旁,该墓为石砌穹隆形封土堆,坐西北朝东南,面积约1000平方米,该墓长年失修,被埋于荒丘野草之中。
经宋大仁教授呼吁,1955年组织力量经多方寻找,终于得寻断碑:“慈字惠父宋公之墓“,地点与道光《建阳县志》所载相符,1957年和1982年县政府拨款对墓地进行全面修整,拓宽墓道,建亭。中国法医学会学者、专家曾多次到此祭祀宋慈,并立碑为记,碑文曰:“业绩垂千古,洗冤传五洲”。加筑围墙,植树绿化,现列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再有关于宋慈这个人吧。
其有一个传奇故事,那就是有一次,他受了一位同朝大臣委托去城里办事,当时宋慈本来是在家有事,并且有很多问题,但最终他还是成功解决了,也因此赢得了不少名声。
再有一直传说宋慈这个人有一个神奇本事,那就是他在法医学方面的造诣非常高深,传闻他甚至可以用鼻子来判断尸体死因。
其认为只有通过嗅闻死者的气味,才能准确地判断死因,而不是通过目测或听觉。
他在自己后来的一本书中曾写到:“嗅气不同,则知生死存亡”,而也正是因为如此,在法医诊断中使用嗅觉的方法,成为了当时医学上一个大创新,对后来的法医学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他的法医学思想也被广泛传播,成为了历史上华夏法医学宝贵遗产。
不过说起来,据王宽了解,宋慈这个人不仅是法医学开山鼻祖,而且其本人一身实力更是忠勇超过宋朝诸多武将。
这里完全不同于后世的《大宋提刑官》这部电视剧中各种阴险诡诈探案巡尸情况,历史上真实宋慈不仅不畏强权,而且其每遇疑难案件必将亲临现场进行勘察和尸体检验,用证据来还原真相,一生大都在全国各地处理各种案件,因此大宋提刑官的美名传扬至今。
所以他不仅有着作《洗冤集录》是世界上第一部系统的法医学专着,被历朝历代视为珍品,许多古代司法官员都按照他书中所述进行检验和断案,这对推动中国古代检察制度的发展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另外其除了文官身份外,真实的他还有着除勘察、验尸以外的军事才能也很突出。
他年轻时不但曾经亲自带兵打仗、平叛、剿匪,后来还长期负责刑事案件审理工作,官位最高做到了广州知府。
宋慈好友刘克庄说他“满腹诗书,余事到、穰苴兵法”,意思是宋慈本是个满腹诗书的文人,业余却做起了兵家武将的事。
而在宋慈所生活的南宋时期,当时天下间土地兼并严重,人民生活困难,当时江西赣州和福建汀州是农民起义和叛乱最多发的地区,宋慈恰好在那里工作,所以免不了时常要处理这种情况,所以他的治理才能突出,因而被江西安抚使看中,安抚使将他召入帐下为平乱出谋划策,宋慈表现很是不俗。
他在后来当地三峒里少数民族又发生叛乱,直接引发江西、广东、福建接壤的赣南一带方圆数百里动乱,朝野震惊,宋慈也参加了平叛工作,他对叛乱有着非常清晰的认识,他认为赣南由于耕地狭小,民族混杂,人民生活困难,很多人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发动的叛乱,叛乱只是表面原因,究其根本还是因为生活困苦。
因此宋慈认为叛军的组成主要是两部分,一是反政府的土匪,二是活不下去的饥民,他决定对症下药,针对叛军中的饥民,他决定打开当地粮仓来赈济,以促使他们反正,回归朝廷;随后他又针对反政府的土匪策划了“斩首行动”,他亲自率领300名士兵攻破叛军营寨,抓获了土匪头目。最终饥民回归朝廷,叛军群龙无首,不战自溃,宋慈顺利平息了叛乱。
而也正是因为此次平叛中的出色表现,宋慈受到了福建路招捕使陈伟的赏识,他将宋慈调到福建来帮助自己平定闽中叛乱。
当时,陈伟头顶的总将军王祖忠以为宋慈是一位文人,所以看不起宋慈,处处对他进行排挤。
直到宋慈“提孤军从竹洲进,且行且战三百余里”,王祖忠才对宋慈刮目相看,由衷地称赞宋慈说:“忠勇过武将矣”。
这班再等到后来的南宋嘉熙四年,即公元1240时,时年已经五十多岁的宋慈可能没有想到在他暮年岁月里,他将迎来人生中一次最重要的变化,朝廷诏他为提点广东刑狱,简称提刑官。
当地的许多地方官员都玩忽职守,懈怠工作,以致积压了数百起案件,有些囚犯甚至未经审判就被监禁了几年,由于宋慈的父亲曾从事司法工作,不偏不倚、公正执法的风格对宋慈影响很大,因此宋慈内心也坚定地认为,作为一名提刑官,必须秉公执法,还案件真相。在监狱案件中,只要有疑点,他不惜一次又一次地勘察、审判,从不懈怠。
所以他从嘉熙四年到淳佑七年,一直先后在广东、江西、广西和湖南担任提刑官,无论他走到哪里都是“狱无冤囚,野无流民”。
刘克庄赞道:“听讼清明,决事刚果,抚善良甚恩,临豪猾甚威。属部官吏以至穷阎委巷、深山幽谷之民,咸若有一宋提刑之临其前。”
不过也正是如此,正所谓古来圣贤皆寂寞,这里面同样也包括宋慈。
宋慈的出世到入仕,断案如神又嫉恶如仇,从刚入官场时那份断案洗冤、酣畅淋漓到后来案件牵扯众多,而他又无可奈何得境地,不得不说这是一个悲剧,宋慈官职很低,所能左右的事很少。但宋慈一生都在践行诸葛亮的格言“以大德治国,不以小利治国”,但什么是大德?
这与传统文化认为所谓大德乃是修身、治国、平天下相同。
虽然宋慈只是羸弱的南宋帝国中最普通的一员,他既无法阻挡北方入侵的蒙古大军,也无力改变国家黑暗的政局,但宋慈始终不畏强权,顶住压力寻求真相,哪怕置自己于万劫不复也要揪出真凶的精神。
他唯有尽自己所能维护一方安定,还受害者真相,为受冤者平反,无论环境多么黑暗,他坚守岗位,尽最大努力维护正义和公平,这不恰恰就是任何时代都不能缺乏的“大德”?而这才是我们最宝贵的财富,值得我们永远景仰。
而这里再说回到宋慈这个人。
其字惠父,建阳人,宋淳熙十三年少时不仅跟随朱熹弟子吴雉学习,旁涉黄干、蔡渊、蔡沉等人的理学论着,颇受考亭学派影响。
而且等到后来的开禧元年时更是赴临安入太学肄业,得到太学博士、着名理学家真德秀的赏识,真德秀赞赏其文章“有源流,出肺腑”。
然后又在嘉定十年时,应乙科进士试以第三名及第,派任浙江鄞县县尉,因父死丁忧,未赴任。
再到宝庆二年才出任江西信丰县主簿。任满,逢南安军(辖境相当今江西章水、上犹江流域一带)闹饥荒,谢宝荣、曾志等率饥民暴动,蔓延数县。宋慈前往赈恤饥民,并亲自提兵擒拿为首者,以“平乱”功特授舍人。
绍定年间福建、江西一带农民起义,南宋朝廷任命陈为招捕使,真德秀推荐宋慈参预军事。宋慈为陈设策大破起义军,并平定内部兵变,事平,调知长汀县。
端平二年又升任邵武军通判,代理太守职务,有惠政。浙西饥荒,宰相李宗勉举荐宋慈赴浙处理。宋慈一入浙境,即实地调查,叹息道:“郡不可为,我知其故矣,强宗臣室始去籍而避赋,终闭粜而邀利。吾当代谋之。”于是析饥民为五等,除富户外,按等分别赈济,做到境内无饿殍。
后宋慈转任提点广东、江西、湖南、福建等地刑狱,对狱案特别重视检验,不厌其烦地“审之再审”,清理了大量疑难积案。在四任理刑官期间,“每念狱情之失多出于发端之差,定验之误”,便以自己的检验实践并参考前人的法医学论着(如《内恕录》等),于淳佑七年写成书。
此后,宋慈以政绩卓着,擢直宝谟阁;不久,调直焕章阁,出知广州,官至广东经略安抚使。
淳佑九年感疾殁于广州任所。死后特赠朝议大夫,归葬于福建建阳县崇雒乡昌茂村。
宋慈是着名法医学家,所着《洗冤集录》是全世界现存最早的一部完整而有系统的法医学专着。全书分5卷13目,记述范围几乎涉及现代法医学的所有分支科目,其中有关死、伤的鉴定是全书的精华。此书问世后,即为当时及后代理刑官所必读,为办案所参用。先后被译成英、法、德、日、俄等近10国文字,在世界各地流传。
在这里,宋慈也是非常厉害的,也是王宽在当世非常钦佩佩服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