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毕竟在宋代。
对于犯错囚犯的如何管理和教化,以及如何使他们改过自新、重新为人问题,虽然古今中外有着不同的法律制度与实践。
可在当今时代,宋朝也算是做得颇为不错的。
不说其整个朝廷为防止各地下属酷吏刁卒随意凌虐囚犯,因此而特意加强了狱政管理,建立与发展起了一套保障狱囚基本生活待遇的制度,即悯囚制。
这里说到悯囚制。
其主要内容有三:其一,清洁牢房,洗涤狱具。牢房作为囚犯生活之所,关乎囚犯身体健康之重任。楼钥《玫瑰集》所载宋代法律之规定:“囚人枷械、囹圄户庭,吏每五日一检视,洒扫荡洗,务在清洁。”
其二,保障囚犯的衣食供给。古代社会囚犯的衣食被褥,一般由犯人自家供送。对于离家遥远,或贫困无人供给者,则由官府保障提供。
毕竟按照《宋刑统》载:“囚去家悬远绝饷者,官给衣食”,“无家人供备吃食者,每日逐人破官米二升,不得信任狱子,节级减削罪人口食。”其三,病囚给医药。《太平御览》引晋朝之《狱官令》载狱中应“厚其草蓐,家人响馈,狱卒为温暖传致。去家远无饷馈者,悉给癝,狱卒作食;寒者与衣;疾者给医药。”
而还有之后的“推驳”制。
这里先说一下,关于“驳正”和“推正”简称“推驳”。
所谓驳正,主要适用于辅佐长官判决的低级官吏,他们往往是案件的具体承办人,对案件的公平与否具有决定作用,因此,宋代法律规定,凡能在审问核实时发现错误冤屈,依法纠正者,给予奖励;不能尽职,置案不公者,给予相应处罚。
在宋代的《庆元条法事类》《推驳》中对此有过诸多记载。
如:“诸置司鞫狱不当,案有当驳之情而录问官司不能驳正,致罪有出入者,减推司罪一等。即审问或本州录问者,减推司罪三等(当职官签书疑案者,与出入罪从一重)。”
而至于另外的。
比如所谓“推正”是指在案犯“翻异”的情况下,由另派的司法官员发现错误,纠正冤屈的制度。发现错误同样能得到奖赏。《庆元条法事类》的《推驳》中就载有“赏令”等等,也都是各有所用处。
再有关于宋代的死刑复核制,当时的法医学家宋慈曾言:“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
毕竟死刑是剥夺人生命之刑罚,一向为统治者所重视,死刑的决定权,秦汉时除年俸两千石以上的高官外,一般由郡守决定,不能则奏请皇帝。
至三国两晋南北朝后,死刑复核制度逐步确立,死刑的决定权由皇帝亲自掌握,而复核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复奏制度。
如宋代郑克《折狱龟鉴》里面就曾有过载,说是宋代有一位叫马麟的人殴伤一人,被官府拘押。
依大宋律法,伤者若在规定的时间内死亡,应依殴杀罪处罪犯死刑,然而马麟殴伤的人却是在限外十余分钟才死亡,官府却以殴杀罪处马麟死刑。马麟之子马宗元据律申诉,认为其父应为殴伤罪,不应处死,所以法司最终改变了原判。
这是非常有当代意义,以及对后世警示意义的。
毕竟宋朝前承汉唐,后启明清,其以人文本,重视狱讼,以此特意实行的“鞫谳分司”、“翻异别勘”两大制度,突出了专业分工与职权的界限划分,具有现代意义的分权制衡理念;其自中央到地方,各级专门“检法议行”制度的推行,使宋代的司法出现了“职业化”趋向而彰显时代特色。
再有司法官禁止会面制,对于促进法官更公正地审理具体案件具有借鉴意义;其实行的悯囚制对囚犯改邪归正具有较大的积极作用。
“推驳”制督促、倒逼承担辅助职能的低级司法官员更好地履职,能有效地促进司法公平公正;死刑复核制一直影响到当代的政刑建设。上述的六种制度共同促进了宋代的狱讼法制建设。
后世曾有国外法学家勒内·达维德说道:“在法的问题上,并无真理可言,每个国家依据各自的传统自定制度规范是适当的。但传统并非‘老一套’的同一语。很多改进可以在别人已有的经验中汲取源泉。”
这里说的正是司法之专业化与侦、审、判的分工制衡化,虽不能保证整个宋代司法公正,但任何时代的司法公正都离不开良好制度的支撑。司法不仅关涉每一个人的生活、财产及自由,而且还与政治清明息息相关。因此,挖掘、研究宋代的司法审判制度,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对此,王宽也是非常认可的。
而关于宋慈这个人,此人出生于南宋中期,逝世于南宋后期近乎末年,一生总共活了六十三岁,字惠父,是宋朝时期偏远地带建阳人,为宋朝时期颇为杰出法医学家,被后世称为“法医学之父”,着有《洗冤集录》。
在后世,西方普遍认为正是宋慈于公元1235年开创了“法医鉴定学”。
而历史中的宋慈不但在实际判案有着自己的独到之处,在世界法医学史中也有着不可替代的位置,他所写的《洗冤集录》是世界上第一本法医专着。直到现在这本书在法医学里也有着很高的参考价值。
至于在官职方面,根据历史记载,宋慈曾经官居经略安抚,为大宋朝三品以上官员,也是一等一大官了。
在这方面,宋慈首先是在宁宗嘉定十年,也就是公元1217年,他三十三岁时考中了当时进士乙科,因此被当时朝廷派去浙江鄞县任尉官(掌一县治安)。
不过在那一年,宋慈却因为父丧而未赴任。
所以一直等到九年以后的宋理宗宝广二年,即公元1226年,宋慈这才终于出任江西信丰县主薄,以此来典颁文书,办理事务,也从此正式踏上了以及那激荡仕宦生涯。
而后他先于绍定一至三年,在郑性之幕下参与军事;迄招捕使陈韡檄同监军李华平定莲城七十二寨寇,宋慈参赞居多。
接着又在于绍定四年,公元1232年陈韡奏其政绩,举为福建长汀知县,并且在五年以后的嘉熙元年任邵武军通判(州府长官的行政助理),嘉熙二年调南剑州通判,嘉熙三年任提点广东刑(主管司法刑狱和监察),嘉熙四年移任江西提点刑狱兼赣州知县。
再有到淳佑元年,公元1241年知常州军事,淳佑七年任直秘阁提点湖南刑狱并兼大使行府参议官,次年进直宝谟阁奉使四路(宋分天下为各路,等于现在的省份),皆司皋事。
淳佑九年,拔直焕阅知广州、广东经略安抚使(掌管一路之军事行政)。
而关于宋词这位后世法医学之父所经受的教育问题,其祖籍河北邢台市南和县,为唐相宋璟后人,与理学大师朱熹同居建阳。
其生于南宋孝宗淳熙十三年的公元1186年,出身在一个朝廷官吏家庭,父亲宋巩曾做过广州节度推官,所以宋慈从小也是出生在官宦世家内,生活相当优越。
所以这也导致他得以在少年时便受业于同邑吴稚门下,而吴稚又是当时天下顶级大儒朱熹之弟子,因此宋慈有机会与当时有名的学者交往,并二十岁进太学。
再有当时主持太学的真德秀是着名的理学家,真德秀发现宋慈文章出自内心,流露有其感情,因此,对他十分器重,是为宋慈早年之亦师亦友,对于他学业的进步与后来思想都有相当大影响。
另外在宋慈一生二十余年的官宦生涯中,他曾先后担任四次高级刑法官,后来进直宝谟阁奉使四路,也是「皆司皋事」,可见宋慈一生从事司法刑狱。
这般长期专业工作,使他积累了丰富的法医检验经验,也为宋慈平反冤案无数。
宋慈认为「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出自《洗冤集录》序),坚持「审之又审」,重视现场堪验,还指出「凡验妇人,不可羞避」,「检妇人,无伤损处须看阴门,恐自此入刀于腹内」,如死者是富家女,把女尸抬到光明平稳处,「令众人见,以避嫌疑」。
所以等到后来的南宋理宗淳佑六年,即公元1249年时,时任广州经略安抚使的宋慈终于逝世,而宋理宗则是亲自为其书写墓门,凭吊宋慈功绩卓着的一生。
再等到后来宋慈墓地迁至福建建阳市崇雒乡昌茂村西北处后,刘克庄则在墓志铭中称赞他曰:
「慈公一生,听讼清明,决事刚果,抚善良甚恩,临豪猾甚威。属部官吏以至穷闾委巷,深山幽谷之民,咸若有一宋提刑之临其前。」
对此,王宽也是这么觉得,毕竟宋慈其人在宋代这种千年前社会中,当真可以算是法医学方面决定奇才,大大推动了世界法医学发展步奏。
另外这一期间,宋慈在处理狱讼中,特别重视现场勘验。
他对当时传世的尸伤检验着作加以综合、核定和提炼,并结合自己丰富的实践经验,于逝世前两年撰成并刊刻的《洗冤集录》五卷,此书也是其一生经验、思想的结晶,不仅是中国,也是世界第一部法医学专着,堪称极致宝贵!
它的问世,不仅比意大利人佛图纳图·菲得利写成于公元1602年的同类着作要早350多年,同时也是世界第一部法医学专着。
所以等到宋慈于公元1249年,三月七日卒于广州,终年六十四岁后,在第二年七月十五日,他被安葬在福建建阳崇乐里。
南宋理宗赵昀评价他是“分忧中外之臣”,特赠“朝议大夫”,以表示宋慈在处理狱讼中特别重视现场勘验,对当时传世的尸伤检验着作加以综合、核定和提炼,这种极致侦破案件迷踪之能力。
而当时程朱理学盛行。
尤其是宋理宗,程朱理学被抬到至高无上地位,成为不可争议官方统治思想。
其代表人物周敦颐、程颢、程颐、朱熹等被分别谥为“元公”、“纯公”、“正公”、“文公”,并从祀孔子庙,荣耀至极。可见此时理学影响之大。
所以作为朱熹的同乡和后学,宋慈受过理学系统教育和长期熏陶,内心一定具有浓厚的理学唯心主义。
然而宋慈在法医学理论上和实践中所表现出来的,却依旧还有着在这种唯心以外的诸多唯物主义倾向。
毕竟在其传世名着中,非但没有空洞的理学唯心主义的说教,而且大力提倡求实求真精神。
完全不同于正统程朱理学所认为的“合天地万物而言,只是一个理”,而人心之体又体现了理或天理,“心之全体,湛然虚明,万理具足”,“心包万理,万理具于一心”等等诸多传统观念。
这就是说,心中什么理都有,无须外求。如按此行事,根本不要了解外界现实情况,只要苦思冥索就可以了。而宋慈却反其道而行之。他把朱熹具有唯心主义倾向的“格物穷理”之说,变成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原则,不是向内心“穷理”,而是向实际求真。
因为当时州县官府往往把人命关天的刑狱之事,委拖于没有实际经验的新入选的官员或武人处理。
可这些人既易于受到欺蒙;加之其中又有许多人怕苦畏脏,不愿意去对案情进行仔细实地检验,或虽到案发地点但却“遥望而弗亲,掩鼻而不屑”,因而难免判断失误,以至黑白颠倒,是非混淆,冤狱丛生。
因此身为刑狱之官,宋慈对这种现象深恶痛绝,强烈反对。
他在听讼理刑过程中,则以民命为重,实事求是。他说:“慈四叨臬寄(执法官),他无寸长,独于狱案,不敢萌一毫慢易心。”
这一表白,确是他多年为刑狱之官认真态度的写照。
所以宋慈这种唯物主义想法,在当时是非常难得的,也是非常被后世穿越者“王宽”所钦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