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2章 吴遇
种植药材更赚钱,这件事沈千川是知道的。
先前大哥和水生两家种姜黄,收成后卖的价钱比稻米高了不知多少。
大哥和小棠赚了钱,不仅在清河镇买了一处小宅子,还把卤猪蹄的买卖做起来了,家里添置了不少东西,三匹马也值不少钱,这都是他们几口子一点点辛苦干出来的,到现在连猪蹄店都开起来了。
若是寻常人,别说在县里安顿下来做买卖了,就是去镇上做买卖都得日日天不亮挑着担子从村里赶到镇上。
所以,小棠说这栀子果可以培育种子大面积种植的时候,他是一万个赞同的。
“小棠,要是种植栀子果的事情能干成,能不能带四叔一个?就像带你水生叔一样?”
林小棠点头道,“当然可以啊,种植药材不像做小买卖,小买卖只需要几个人手就够了,大面积种植药材不仅需要人力物力,还需要可靠的人去谈收购和出货。
若是说服乡亲们去种,咱们收购完再去贩卖,需要的人手还少一点,要是咱们购买或承包田地,花钱雇佣人手去干,也是需要不少人去管理的,这件事情听起来轻松的,真要干起来可没那么容易。”
沈千川听得一愣一愣的,他一脸傻乎乎道,“我咋光听你说说都觉得很复杂了呢?”
林小棠“噗嗤”笑道,“因为四叔还算理智,没有因为听见能赚大钱,就脑袋发热一股脑的要干。”
沈千川挠了挠头“嘿嘿”笑,“那这事这么复杂,咱咋干呢?”
虽然侄女儿聪明机灵,比寻常人懂很多,但她毕竟是个孩子,要真听她的去买田雇人去种药材,这事还得他和大哥细细谋划才行,不能啥事都指望一个孩子出谋划策。
林小棠思忖片刻道,“其实这事倒也没难到到一筹莫展的地步,咱现在没那么多钱买田,但咱可以培育出种子来,让村民们先种着,等大家都收成了,咱回去收了,再拉出来卖,咱就赚这个利润就行。”
“道理是这么个道理,可四叔觉得这事有点不咋稳妥,种子是咱提供的,好主意是咱想的,可等村民种收成了,到时候他们不卖给咱,可咋办?”
林小棠笑笑道,“放心好了,乡下交通不发达,大家想把药材卖出去,要么卖给药材铺子,要么卖给大的收购商,或许也有别的人得了风声去村儿里收,可只要咱们能拓宽渠道,大量收,结款快,出货急,问题就不大。”
一般的药材铺子也没能力大量收购,清河镇的几家药铺她多少已经了解了,也就冯记药铺有点实力,但是让冯掌柜去收几百亩的药材,他还吃不下。
沈千川难掩心中激动,他乐呵呵道,“小棠,我咋感觉像做梦一样呢,不行,咱赶紧回家,得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大哥大嫂才行。”
这个好消息当然得向大家分享,有了赚钱的好法子,大家看到希望,才会越干越有劲儿。
叔侄二人回到家,一进院子,沈千川就跑到正在劈柴的大哥身边拉着他的胳膊。
“大哥,我有个好消息要告诉你,咦……不对,是小棠有个好消息要告诉你,她又找到了一种好药材,既有药用价值,还是什么天然染料。”
染料?
林青川有些吃惊,他问道,“啥染料?染布的染料吗?”
林小棠微笑上前,掏出怀中的栀子果解释道,“这栀子果可是上好的药材,本身就很贵,得按两称重算钱,它有清热凉血、降压和胃、预防肝炎的功效,还是天然植物染料,做糕点或是熬粥的时候用它泡水掺进去还行,要是染布那可就太浪费了。”
林青川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听你这么一说,这么贵的东西,用它染布确实浪费。”
他看向女儿手中的栀子果,伸手拿了一颗仔细瞧了瞧。
“小棠,就这几个栀子果,你打算怎么种植?”
“爹,我想先把它种院子里,等它发芽了,再扦插一些,等将来结果收成了,可以找一块儿田先种着,两三年的时间就可以扩散大量种了。”
林青川又惊又喜,暗道他女儿可真是经商奇才!
只要是女儿做的决定,从来都没出错过,他无条件支持。
“小棠,你想咋做,爹都支持你,你娘也一样,想做啥就去做吧,需要爹帮忙的时候,记得喊爹干。”
沈千川忙道,“大哥,还有我呢,你日日天不亮就要往芜城的酒楼去供送,回来还得忙着烧猪毛清洗猪蹄,得了空赶紧补补觉,小棠需要帮忙叫我就行了,我还年轻,卖完早饭到中午,洗洗刷刷就没啥事做了。”
林青川看四弟是真心想帮忙的,他点点头道,“那也行,不过咱们是一家人,更多的时候还是要互相帮衬的,记住了吗?”
“记住了,大哥你就放心吧。”
于是,林小棠找到一个一把锄头,让四叔在院子的角落里种上几颗栀子果,还剩一颗,但院子里的小菜园小的很,已经没位置可以种了。
她灵机一动,把最后一颗种在了后门大门口。
反正也没人认识这栀子果,等将来成熟的时候,稍微看着些就行了。
最后,沈千川打了两桶水,浇水封土。
“好了,大功告成!”
林小棠十分满意,今日出门虽然没能解决熬粥上色的问题,但是意外发现了赚钱的商机,也算是意外之喜了。
夜晚,小棠又手把手教四叔熬粥,只教了一遍,四叔严格按照她的方法,熬出来的粥味道很好,清甜软糯。
翌日清晨。
林青川、水生和小九天不亮就驾着马车分头去几个县里供送。
沈千川天蒙蒙亮就推着推车支摊儿,在猪蹄店的外的街口卖早饭。
由于,还没有去订制盛饼的盘子,所以他头一日准备的量很小,用的是家里吃饭用的,碗也是。
不过,他打了几桶水过去,方便清洗,盘子和碗可以反复使用。
林小棠和姨娘把新鲜出锅的卤猪蹄放到铺面儿里,万和酒楼的伙计差人来拉卤猪蹄,还留下了一个伙计。
那名伙计长得有些秀气,人也腼腆,看起来和沈千川年纪相仿。
他上前拱手行礼道,“我叫吴遇,在万和酒楼当伙计,苏掌柜让我来猪蹄店当伙计,以后负责出门去往各地采买生猪蹄。”
林小棠抬头眼底闪过一抹讶异,“呀,小哥,原来是你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