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大漠,弹汗山北部,鲜卑王庭。
桓帝时,一代天骄檀石槐,在此地统合了北部族众,立庭于弹汗山歠仇水上。
并以此,建立了北方王庭为统治核心的,草原部落联盟。
作为鲜卑的统治核心区域,弹汗山地理位置优越,中心位于青山以西,黑河东部上游谷地,高柳北三百余里。
黑河穿流,山脉连绵,四面丘陵高起,中心处宛若一个小型盆地,扣在其中。
盆地内地,势开阔平坦,温度怡人景色优美,溪水串流水草丰茂
鲜卑王庭,便坐落于小型的盆地中,四面丘陵与山脉环绕。
南北有两条天然谷道为通,东西亦有人工开凿要道,可谓是块不可多得的天然宝地。
“呼呼!”谷地内清风习习,河水荡漾,谷地外冷风呼啸,野草折腰。
有时候,一山之隔,便是两种不同的风景。
盆地北部,草木秋黄,地坪线上,一队骑兵缓缓露出身影。
这是一群全身披甲的骑士,骷髅面具下,透着一双双幽森的冷眸。
黑色的战甲上,凝固着斑驳的褐斑血迹,雪亮的马刀裸露于外。
骑兵手中,满是缺口的利刃,滤着呼啸的寒风,不时发出呜鸣的颤音。
马踏残阳,金戈泛冷,为首一将,同样黑甲褐袍。
他身形高大,胯下战马高大雄俊,奔驰如风。
黑铁面罩下,一双锐利的眸子迎风微眯,闪烁着森森的冷光,让人心中发寒。
“希律律!”马蹄高扬,太史慈手中长枪微举,身后六千甲骑瞬间止步。
他眸光远眺,西南方向,一座高山横亘在了望无际的草原上。
夕阳西下,山脉托着苍穹落日,更显巍峨。
太史慈目光微眯:“通知下去,让兄弟们迅速进食!”
“砰!”沉重的马靴踩在秋草上,太史慈转身回望,目光一众沉默无言的士兵们身上扫过。
他沉默良久,沉声道:“最后一战,不管结果如何,吾都会带兄弟们回家!”
“谨遵将令!”诸众闻声,皆高声回应。
“大哥,若不然让吾带人先去探探风口!”
一身黑色重甲的王修缓缓上前,不着痕迹的扫了眼周围正在用食的兵卒。
他上前一步,低声道:“我等虽将鲜卑大军诱离,但王庭内部,仍有十余万大军驻守!”
“此去凶险,稍有不慎,很可能会....”
王修心中带着隐隐的忧虑,乃至有种莫名的危机感。
鲜卑人与乌桓不同,前者实力更强,而且弹汗山王庭,坐落于山间谷地之内。
周围有崇山峻岭为凭,四条谷道,皆有重兵把守。
敌军只要扼守四面险道,便能让他们撞得的头破血流。
单凭他们手中六千人,和阎志的十二万奴兵,便想踏破十万精锐驻守的弹汗山,无异于以卵击石。
而且弹汗山周围地势复杂,因为山川环绕的原因,其中险道多矣。
若鲜卑人于谷口处设伏,恐怕他们这些人,便真的有去无回。
所以王修想先带一部人马打头阵,若真有危险,也算是给大哥警醒了。
作为多年的生死兄弟,太史慈自然知道王修在想什么。
他摇了摇头果断否决道:“不必如此,田豫的斥候队,已将弹汗山周围情况探明...”
“其中情况,和兵力部署,吾已了然于胸,无需以身试险...”
说到这里,太史慈顿了顿道:“再说,不还有阎志等人,麾下十万奴兵,为我军分担压力吗...”
“此次趁夜进军,鲜卑人若没有三十万人马,休想留下我等兄弟...”
鲜卑人实力如何,王庭内有多少大军驻守,太史慈虽不知细,但大概的情报却已摸清。
北上的这段日子,他们纵横北方草原,从南杀到北,从东戮到西,屠灭的部落没有一千也有三百。
在这漫长的蹉跎中,总能从鲜卑人口中,得到一些有用的信息。
比如王庭留守的将领,具体的负责人,人口多少,有兵几何等等,基本被太史慈等人熟知。
根据各部头人,以及俘虏的士兵所言,王庭内留守青壮和勇士不过十万人。
加上近期又分派出一部分人马,前往大漠围堵自己,现在的王庭,最多能有三五万骑便是极限了。
为了谨慎起见,太史慈前后派出,不下于三十波斥候队详细侦测。
在经过周密的分析对比后,所得的情报,俘虏口中之言大致吻合。
正是因为对其中信息,有所了解,太史慈才会冒险一搏。
“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此战必须打!”
太史慈眺望西南余晖,那里主公正率部与胡人联军血战。
每时每刻,便有无数士兵在伤痛的折磨中牺牲,每耽搁一日,便有便有上万人伤亡流血。
想到这里,太史慈眸光愈发坚定:“大军两线作战,主公不但要抵御胡人入侵,还要面对朝廷攻伐,其中压力比我等兄弟多矣...”
“主公给了我最精锐的军队,给了我们最优良的战马,为我等打造了最锋利的武器,怎能畏险而避?”
“为将者,若不能为主公分忧挡刀,那吾要这身甲胄何用?”
“此番,便踏破鲜卑王庭,彻底将和连等人逼退...”
太史慈北上的目的,可不是单纯的屠戮,最主要的是想给鲜卑人施加压力,为主公分忧。
屠戮一千个部落,杀戮鲜卑百万人,也没有踏破王庭带来的影响力大。
凛冬将至,风雪欲来,若他们能在这个时候破了鲜卑老巢,多重压力下,鲜卑人很可能会直接撤军。
此战,无论是对夏军,还是对鲜卑,都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
呼呼,冷风如刀,刮得人脸颊生疼,士兵们尽皆沉默无言。
他们大口吞咽着冷硬的干粮,补充身体内消耗的能量,为接下来的恶战做准备。
很多人,都已经意识到了什么,他们此次面对的,不再是以往零落的中小部落。
而是胡人的老巢,是弹汗山王庭,是整个北方,最难啃的一块硬骨头。
这段时日,他们手中的屠刀,几乎犁遍大漠南北。
铁蹄之下,踏灭的部落更是数不胜数,其中阻力如何,只有他们自己清楚。
八千多名铠甲具备的精锐北上,屠戮一些老弱妇孺,砍瓜切菜可能有些夸张。
但屠灭一些三五万人的中大部落,绝对轻而易举,比杀猪还简单。
来时八千多人,目前仍然有六千多,数据对比差别不大。
但若换算到士兵之间,便是四分之一的牺牲。
这是牺牲,不是所谓的伤亡,也不是单纯的战损,而是活生生的没了近两千人。
八千士卒,铠甲具备,人皆锐士,以一敌百可能夸张,但以一当十不在话下。
若是屠戮数十万只猪狗,伤亡千众还情有可原。
但他们屠戮的是人,是具有高级智慧的人,却伤亡至此,可以想象其中复杂。
往后越千年,几千名野猪皮,便能屠光扬州城,十日不封刀,百万生民为一炬。
在越百年,一师跨海之倭,便能攻取辽东八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甚至奴役三千万辽东百姓。
烧杀劫抢为常态,奸淫掳掠不稀奇,三五十倭兵,压着上千人剖腹斩首,不是空谈。
与后几者相比,太史慈屠耗数月,只戮了几百个中小部落而已,战死两千名锐士,确实惨重。
从这里也说明了,鲜卑人虽然残暴,但确实有其中的强悍之处。
大漠与草原各部常年征战,你攻我伐,即使是老弱也有着一定的战斗力。
说句夸张的话,族内每个能活到耄耋之年的老者,哪一个年轻时不是能征善战的猛人,哪一个手上没有沾过鲜血。
能在这个弱肉强食,且环境恶劣的大漠中活下来的,皆有其过人之处。
再加上鲜卑人不忌刀兵,家家户户持弓挂刃,面对肆意的屠戮,即使是老弱妇孺也有点反抗之力...
鲜卑人的强悍之处,一众甲骑早有体会,王修更是曾直面领教过。
此番若想啃下王庭这个硬骨头,就必须做好苦战流血的准备...
呼呼,北风呼啸,宛若秋冬的冷刀子,让人脸颊生疼,士兵们沉默不言。
有人盘膝坐在干硬的草地上,大口吞咽着果肉干粮。
也有人安抚战马,或者不时用衣袍摩擦着手中战刀,让刀锋更明亮,为接下来的苦战精心准备。
多一分准备,战场上便多一丝活命的可能,哪怕是一件微不起眼的小事,只要能增加生存的几率,他们便会去做,争取做到更好。
命只有一条,是自己的,尔若不珍惜,敌人不介意送你下地狱。
众人心情沉重,王修同样忧虑,看眼沉默无言的大哥。
他最终按捺不住,咬咬牙还是上前道:“大哥,兄弟们从不畏死,只是此战凶险,让吾先带人打头阵...”
“如此,即使鲜卑人有阴谋,也能减少一些不必要的伤亡...”
太史慈微微摆手,眼色坚定道:“书至不必多言,此战吾自有安排!”
“兄弟们皆是以一当百的军中锐士,铠甲具备,无需尔等弄险...”
“此战,只需堂堂正正冲关,便能将鲜卑王庭碾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