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 贾斐忧心
“御史们远来是客,吾尚且未尽地主之谊,如今却是先由御史宴请于吾,实在是心有惭愧啊,吾明日定然如期赴宴,与御史们畅饮叙情!”
不管内心如何诧异揣测,贾全的表面上还是表现得十分受宠若惊,连连称是。
“贾兄言重了,同为朝臣,均是为陛下效劳,饮宴之事谁主谁次又有何区别?贾兄且先处理政事,明晚定要不醉不归!”
汤阳客套一番,便拱手告辞而去,只留心内狐疑的贾全徒自思虑。至于手头的政事么,却也是无心再兼顾了。
所幸汤阳来的时辰已经不早,贾全在案上空耗了一阵后也到了回家的时辰,草草收拾了一下案首苏纸,贾全便坐上了回家的马车。
随着车夫将马车缓缓停下,一栋气派恢弘有不失雅致情韵的宅邸便出现在贾全眼前,正是其贾氏祖宅。
“咸阳御史邀尔前去赴宴?”一名须发皆白的老者对着贾全反问,佝偻的身形和不时发出的咳嗽声都表明其健康情况不容乐观。
“正是,那汤阳身为御史团此行副手,却亲自前来向儿递交请柬,儿虽是受宠若惊,却也不免有些疑惑,何至于此?
再者,此前儿也多次表露出欲要以私下身份宴请诸位御史的倾向,但无论是那为首的邹知秋,还是这汤阳等普通御史,均是含糊其辞,不肯应允,如今却一反常态,实在反常。”
贾全将自己的疑惑毫无保留地对这老者倾泻了出来,这也是他面临难以决策问题时的习惯,毕竟这老者是他的父亲,更是曾经作为楚国封君,对这官场之事十分熟悉。
“昔日苦求其等赴一私宴尚不可得,如今却以御史之尊亲自递送请柬,前倨而后恭,其必是有所意图,决不止于一宴耳。全儿,这御史近来可曾有何作为?”
贾斐空自沉吟之后缓缓开口,却是先给此次宴会定了调,继而才向向自己这骤然登于一郡之长尊位的儿子询问。
“这...儿近日忙于郡内事务,那赵卓、杜欢又屡屡从中阻挠作梗,儿却是有些忽视了那御史一行人的动向。
不过其此行肇始于长公子扶苏被刺杀一事,又闻得殷通之死,此时应正是焦头烂额,不会插手会稽郡内之事罢?”
贾全并不知道邹知秋一行人的真实目的,嬴政当时委派其前来会稽之时所颁发的旨意,明面上只写了调查包庇桓楚等一众刺客的幕后主使。
至于迁徙豪族、澄清吏治、调查郡内反秦复楚暗藏势力的任务,却是只在御史团内部流传,就连殷通、杜欢等人都不知情。
当然,随着殷通身死,邹知秋等人自然也增添了调查这前任郡守死亡真相的任务,不过并不能与之前几项重要程度比较,毕竟这不是他们专长。
“骤然得于高位,却是失了往日分寸,连御史动向竟也无从得知!”贾斐看着眼前被自己问懵的长子,颇有些恨铁不成钢的意味。
“尔是觉得这御史此行使命无非是在于那项梁、殷通等人,故而心中无所畏惧,反倒是窃喜于能一尝这会稽郡守的滋味罢!
若这御史团真仅仅是为那长公子遇刺一事而来,又岂须如此大费周章特意有此一行?只消派遣一二信重之人督行便足以!”
贾全听着自己父亲的指责,却仍是不以为然:“毋论那御史一行人有何目的,只要吾持身足正,又有何烦忧?!
吾又不是那殷通,私自串联项燕之子,吾贾氏更非那虞氏,至今仍死忠于那项氏一族!父亲休要多虑,此次宴请虽是有所奇怪,但想必不会有何差池,这会稽郡,如今还离不了儿!”
贾斐看着自己这个意气风发的长子,心中充满了懊丧:“全儿因势得此高位,实在是祸非福,悔不该将其推于此郡丞之位。”
但眼下木已成舟,贾斐只能尽力补救:“以吾观之,这御、史团所负必然有更为隐秘重要之事,或许与日前豪族迁徙一事有关,吾儿务必谨慎应对才是。
若真是因前者迁徙之事而来明察暗访,吾贾氏恐有不保,那殷通毕竟已然暴卒,虽有吾儿暂代其职,却也怕是根本难以取信于朝廷。
待到诸事暂罢,定然还有那嬴政亲近之臣前来,吾儿之前所托词殷通专掌迁徙之事故而不知,怕是难以说服来者。
若最终事有不测,吾贾氏要离开这世代所长的会稽吴县去为那嬴政守陵,吾儿与吾又如何向辛苦搏来如今势位的列祖列宗交代?!”
不怪贾斐如此忧心,对于这些世代成长于会稽局内的封君们来说,先祖传下的基业是宁死也要保留的,不然根本对不起“筚路蓝缕,以启山林”的艰辛。(注1)
别说嬴政并没有给迁徙豪族开出任何优渥的条件,即便是赏赐田宅爵位,这些世代传家的豪族怕是也不愿离去,除非是暴富不久的商贾之族。
当然,以法家之术治国的秦朝不把他们这些豪族直接打成刑徒押往咸阳,已然是考虑到维护统治稳定的需要了,像后世一众西汉皇帝迁徙时开出的优厚条件是绝无可能的。(注2)
“父亲且宽心,豪族迁徙一事已然尘埃落定,那顾、张二氏如今怕是已然快行至咸阳,又如何会再生事端?至于宴会之上,孩儿自会谨言慎行。”
贾全对自己老父亲的担忧并不在乎,在他看来,有着家族势位和政治权力的双重加持,自己和贾氏在会稽郡内的地位稳若泰山。
注1:“筚路蓝缕”(路:同“辂”,大车。筚路:柴车。蓝缕:破旧的衣服)意为驾着简陋的柴车,穿着破烂的衣服去开辟土地,形容创业的艰苦。
语出《左传·宣公十二年》:“筚路蓝缕,以启山林。”本就是形容楚国以一介卑微爵位奋斗的艰辛历史。
注2:西汉王朝对于迁徙豪族到陵邑都开出了相当优厚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赏赐土地、府邸、铜钱等等。
《史记·孝景本纪》:“五年春正月,作阳陵邑。夏,募民徙阳陵,赐钱二十万”
《汉书·武帝纪》:“赐徙茂陵者户钱二十万,田二顷”。《汉书·宣帝纪》:“以水衡钱为平陵徙民起第宅”
私事烦扰,略有抑郁,码字无心,明日四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