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长大了,”林水风将话酝酿了好久,无奈的开口:“咱们是不能睡在一起的了,你也知道,男女授受不亲……”
“一起睡了都五年了,”百里晟轩打断她的话,好整以暇的侧卧在榻上,用手托着脸颊,话语容色间竟有丝丝妩媚流转,让林水风差点又站不住了,只听他接着说:
“现在才想到男女授受不亲么?”
林水风:“……”
通过这几年的相处,她深知要是违逆了百里晟轩的意思,他就会露出属于他那相当不讲道理的一面,她知道自己多说也无益,只是再和他睡一起,再摸到那啥——她整个人肯定会不好再不好啦!
“哎呦,咝……”百里晟轩换了个姿势想要继续和她说,突然被林水风搬来新床铺上一角处的一件突起物硌了一下,他摸索了片刻,掏出一块玉佩出来。
“哎呀呀,这可真是意外收获啊!”林水风见他手中的玉佩,上前一把夺了过来:
“这肯定是以前的宫女藏在床角里的私房物件,我真笨,这几年只顾在明面处找东西了,还从未在这小犄角旮旯里找过呢——太好了,我这就出去把它典当了,看这成色这手感,价值不菲呢。”
“都这么晚了,你还出去?”百里晟轩顿时坐直了身体,看着她不满的说。
“……正好快到晚饭时间了,我去把它典当了,然后买些现成的饭食回来,这玉佩肯定能当个好价钱,我明天也就不用出去开工了,你想吃什么?烤鸡糟鱼还是卤味?”
对于这些年她一直靠偷钱养活他和自己,是一直都没有告诉过他,也幸好他以前是个养尊处优的皇帝,根本不知道赚钱的艰难,看着她每天都会提着钱袋回来,还以为钱是好赚的呢,所以一直都没怀疑过。
“随便啦,好吃的就行,哈哈,明天你不用出去做工好,”听她这么说,百里晟轩这才高兴了:“这样明天你就能一整天都陪着我啦,好哇好哇,你去吧。”
林水风:“……”她其实典当玉佩是次要,主要还是想找个理由出去思考下人生——这个与他同床共枕,以后一定得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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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已经黑透,林水风拍了拍腰间鼓鼓的钱袋,看了眼拎在一只手中的丰盛食物——真好,那个玉佩果然是值钱的,这下子她可以连续好几个月都不用出去偷钱了。
可这要是搁在百里晟轩小时候还好,她还能乐的放长假,现在……她不由得苦了脸,白天在家也不消停,那小子最近几年是越发的会腻歪人了,有时贴在身上,甩都甩不掉。
啊啊!人生果然都不是完美的,好了这,坏了那的,唉!
正在她有点小抓狂的时候,身后的拐角处,出现了三个拉长的黑影。
“李坤,这小女子走得蛮快的,从当铺跟得老子直喘气。”一个黑影压低了声音,冲旁边一个黑影说。
原来林水风一出当铺的门,就被几个正儿八经的小偷惯犯给盯上了,其中有一个,还是趁着前朝覆灭从监狱里逃出来的杀人狂,名叫李坤,只可惜她因为满怀心事,平日里敏锐的直觉,今天降低了不少,所以一直没发现身后的跟梢。
只见李坤猥琐的盯着前面女子窈窕的身影,老鼠一般的小眼睛闪过几道精光,舔了舔干燥的嘴唇,露出了一个阴狠的笑容:
“兄弟们,这下咱们可是人财两得啊。”
其余两人赶紧点头附和,三人渐渐加快步伐,李坤猫在她的身后,感觉前方的女子此刻应是毫无察觉,便猛地扑了过去,一手钳箍住她的双手,一手重重的捂住她的嘴。
林水风兀自正在想事情,被这突如其来的袭击吓了一跳,手里拎的食物便洒落在地,里面给百里晟轩买的百合糖水羹的罐子顿时跌在地上碎成了八瓣。
她这会子方才警醒,敏锐的感觉到有人摸向她腰间的钱袋。
她一个反手使出九阴白骨爪,将钳箍自己双手的人的那只手一翻扭,登时传来腕骨碎裂的声音,他捂着她的嘴的单手也滑了下去,耳边的惨叫兀自响个不停。
她再度出手,将抢她钱袋的人的手狠狠一抓,那人的手皮宛如手套一般轻松被她剥下,只余血淋淋的森白骨头。
“臭娘们!大爷本来还想让你享受云雨让你舒服片刻才送你上路,此番饶你不得!”李坤吼道。
他这个人精神有问题,否则一般人杀了人只能称作杀人犯,而不是杀人狂,而且要是正常人见到抱着只剩白骨的胳膊惨嚎的同伴,肯定会明白事情不对,便跟那个还没参与抢劫就已吓跑的同伙一起逃了。
他却只是脑子一热,用剩下那只健全的手臂,抽了匕首向她挥舞过去。
逃跑的那个人回头的一瞬,见到了恐怖无比的一幕——月夜下,身着白衣的长发女子宛如鬼魅,轻轻松松的伸出手,按在了李坤的头顶,李坤的身体迅速的瘪了下去,只半盏茶的时间,已变成一具干尸。
那个抱着白骨胳膊惨嚎的人也被震的忘了疼,只是傻傻的看着李坤狰狞恐怖的尸体,三魂已经吓掉了七魄。
“妈蛋,姑娘好不容易在外面买了大餐准备回去饕餮一下,就被你们这些混球弄没了兴致和食欲,哼!”林水风鼻间发出重重的哼气,扭了扭脖子,只觉得四肢百骸气血充盈,这舒服的感觉好像喝酒喝了三分醉,越喝就越想喝的感觉,便又伸了个懒腰。
她这诡异的动作,看在旁人眼中,更是如厉鬼一般惊悚无比。
“刚才是你抢本姑娘的钱袋?”林水风森森的看着抱着伤胳膊傻掉的人,迅速出手按在那人头顶,再度启用吸星大法。
那个不远处被惊的跑了一半就腿软的站不起来的人,已经吓尿了裤子。
“住手!”林水风兀自正舒畅之际,突然耳边传来一声断喝,她一扭头,一阵凌厉的掌风向她扑面而来。
她顿时恼怒不止,宛如喝酒正畅快之时被人摔了酒瓶子,便松开吸干一半血液的小偷,扑向偷袭她的人。
那小偷浑身血液精气被吸了大半,半瘪的身躯,倒在地上弹蹬了一会儿,马上气绝身亡。
林水风自从五年前吸了奶娘的精血后,一直就没有再用过吸星大法,今天在男人身上一试,才发觉比女人感觉更舒畅,此刻她大脑已经混沌一片,眼睛也已经充血,只是机械的攻击着打扰她的人,心中迫切想要再度吸干来人的血。
她隐隐残留的意识中,只觉得来人功夫不弱,抵挡了她不下十招了,虽然处于下风,却还能将防御做的密不透风。
“……林女官!住手!是我!我是叶凡!”攻击她的人似乎是认识她的,呼唤她两句见她没什么知觉,看她的模样自称叶凡的人顿时警醒:
“林女官,快快气守丹田!你走火入魔了!”
林水风像是没听见一般,仍旧拼尽全力攻击来人。
“我是陛下的死士,你不记得我了!林水风!”叶凡话说到这里见她还是一副无知无觉只知拼杀的模样,情急之下只好大不敬的喊起陛下的名讳:
“百里晟轩!我是他的死士!林女官!百里晟轩在哪里!”
林水风突然听到来人喊起百里晟轩这四个字,登时心头一颤,手上的动作迟缓了许多——百里晟轩,是啊,她在做什么,那小子还等着她捎饭吃呢,都这么晚了,他肯定饿坏了吧……
如此想着,她的神智渐渐恢复清明,眼前血雾散去,她终于看清了来人的长相。
那是一张很是英俊的面庞,与她年龄相仿。
她终于停下,瞪着他的脸半晌,方才迟疑的开口:“……你是叶凡吗?天啊,你不是已经死了吗?”
她还记得自己刚刚穿来做任务的第一天,那个密林的夜里,叶凡和一众死士奋起击杀敌军,她带着百里晟轩和奶娘逃走,整整五年,她没有见那批死士的任何一个人找过他们。
如今叶凡来了,这么说来,那些遗臣终于扎稳了脚跟,派人寻找他们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