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沌之时,盘古开天斧破碎,化作三份。
太极图乃是重构世界物质,再立地风水火。
混沌钟则是构建时间,空间,再立因果,命运的概念法则。
而盘古幡,只管毁灭。
混沌钟的杀伐之力,虽然不如盘古幡,但终究是先天至宝,不可小觑。
钟鸣声再次响起,悠悠传荡天宫之间。
那些骨头硬,就是不肯低头的万族之祖,此刻在混沌音波之下,完全没有任何还手之力。
纵然其中有大罗金仙,甚至还有些身怀先天灵宝。
但面对混沌钟,皆如土鸡瓦狗。
钟声音波飘荡而过,其身躯尽数化作虚无。
太一倒也没有赶尽杀绝,将他们真灵泯灭,从此沉沦时空。
帝俊目送点点真灵之光升腾而起,飘飘荡荡朝着桃都山而去。
桃都山,也是如今洪荒之鬼门,算是阴司地府之前身。
此山由两尊先天神圣,神荼郁垒镇守。
世间一切生灵死后,只要真灵不灭,皆会来此。
神荼郁垒以此山亿万桃木镇压,让阴阳相隔,互不侵扰。
“好好好。”
“现在在座的,都是我妖族麾下了。”
帝俊笑容满面,再次举杯。
这些硬骨头一死,其麾下族群就没了主心骨。
到时候收服,不过弹指之间。
这一场喜宴,可以说将妖族势力再次扩大,几乎已然占据洪荒六成。
那剩下的四成,属于是有脑子的硬骨头。
跟这些来赴宴的不同。
他们不傻。
自己都不愿臣服了,还去人家大本营,那不纯纯送人头么?
死了都是活该。
故而当初妖族发下请帖,他们直接无视。
“今日妖族众贤在此,且听吾言。”
帝俊再次开口。
“我与我弟太一,建立妖族。”
“我为妖帝,那太一当为我妖族东皇。”
“地位与我同当,替我统御星空。”
帝俊一开口,就将妖族权力划分。
天上星空归太一,大地万族归帝俊。
“还有伏羲,女娲,太离三位道友。”
“今日正式敕封为我族妖皇。”
帝俊大袖一挥,喜气洋洋。
万族尽数拜服,高呼不已。
“拜见妖帝。”
“拜见东皇。”
“拜见羲皇。”
“拜见娲皇。”
“拜见离皇。”
伏羲,女娲,小橘猫面无异色,只是互相看了一眼。
正如当初所料,如今妖族建立,他们的价值无限降低。
今日封皇,但却只有一个名分,没有半分权力。
也就是小橘猫背后站着鸿钧,不然怕是帝俊直接装傻,连妖皇之位都不会封了。
至于信守承诺?
在这个道德尚未开辟的时代,实力才是根本。
欢饮数年,筵席才散。
万族纷纷告辞离去,从此为妖族诸侯,遥尊不周大日天宫。
伏羲,女娲,小橘猫也开口告辞。
自今日后,妖族之事与他们几乎便再无干系。
他们只拿气运和功德的分红,妖族内政无法干涉一点。
一直等到出了不周山,小橘猫拍了拍牛头。
夔牛站定,小橘猫朝女娲和伏羲道:“兄长,姐姐,你们且先回去。”
“当初老师让我协助妖族建立,今日也算功成。”
“我自该先回去复命。”
伏羲颔首,女娲关切道:“那记得早些回家。”
就此分手,小橘猫骑夔牛直奔玉京山。
四个童子自己返回昆仑。
玉京山。
紫霄宫。
鸿钧盘坐云台,座下昊天和瑶池静坐。
诺大道宫,若隐若现,好似随时要脱离天地一般。
小橘猫呆呆看着紫霄宫,一会消失,一会出现。
“我去,这是卡了啊?”
小橘猫挠挠头,下了夔牛,进入道宫之中。
“老师,我回来啦。”
小橘猫噔噔瞪一路一跑,纵身一跃,朝着鸿钧跳去。
鸿钧眼眸睁开,原本似虚如幻之景,瞬间变得凝实。
“你这小猫。”
一个小猫冲击,鸿钧只觉胸口被狠狠撞了一下。
顺手抄起小橘猫的胳肢窝,轻轻掂了掂。
“嗯,又胖了几斤。”
小橘猫身子左扭右扭,挣脱鸿钧的手掌,舒舒服服把他怀抱当猫窝。
“老师,我今日是来复命的。”
“现在妖族已经势成,一统洪荒已经是指日可待了。”
鸿钧闻言,先是一笑,而后摇头道:“妖族不可一统洪荒。”
小橘猫眼眸一动,看向鸿钧。
“太古凶兽之时,神逆一统洪荒,便心生与天斗之意。”
“此举不可再有后来者。”
“故而天道之意,在于平衡,一如阴阳黑白。”
小橘猫听着鸿钧的话,心中知道,这是要开始扶持巫族了。
“那老师,我们该如何做?”
“如今洪荒万族,并无能与妖族抗衡者啊。”
小橘猫明知故问道。
鸿钧指间轻轻划过虚空,洪荒大地之景,浓缩显化于身前,好似一张投影地图。
“当初盘古开天,元神混合天地清气,演化你的三位师兄。”
“然其肉身精气并未消散,而是混合九幽浊气,生了十二尊混沌神圣。”
“小猫,恐怕还需你再走一趟了。”
“携我法旨,去寻他们,让他们起一族,与妖族抗衡。”
小橘猫若有所思点点头,又问道:“他们会同意么?”
“毕竟他们如今各自修行安稳,没必要去趟这浑水啊。”
鸿钧笑道:“天下生灵,若要让其为己所用,无非两者。”
“威逼,以及利诱。”
“对于他们,便是利诱。”
“这十二尊神圣,乃是盘古肉身精气所化,天生无元神。”
“虽然天生强悍,各自秉持一条大道,但也永世困在这一步。”
“大罗金仙,是他们的起点,也是他们的终点。”
“想要往上走,希望渺茫。”
“你去之后,便说若是他们答应,待到事成之后,我自会为他们开一条路。”
“一条他们也能修成元神,悟得大道之路。”
“从此,他们或许也能一窥混元。”
说着,又从袖中取出一张紫色卷轴。
天道法旨为金,混元法旨为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