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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无话。

第二天一大早,城头的人便大吼大叫起来,原来,追逃的士卒们回来了。

南门大开。

士卒们跨马提枪,或者高举着佩刀,马脖子上挂着三五个蛮兵的首级,一个个士气高昂着。

没有俘虏,一个活的蛮兵也没有,带回来的,都是首级。

包子走在最前面,然后是虫子李球等人,跟在他们后面的,则是朱武,兴古郡的郡尉,现在的朱氏新任家主。

士卒们一个个兴奋异常,脸上都泛着油光,浑身上下,血迹斑斑,衣衫褴褛。但神情倨傲,骄傲得一批,颇像一只只骄傲的孔雀,恨不得把鼻孔都冲到天下去,脖子僵硬酸痛在所不惜。

雄赳赳气昂昂,跨过城门洞,来到广场之上。沈腾等人,正在这里等着他们。

老远,包子一声大喝:“下马!”

所有骑兵整齐划一地下马,来到沈腾面前,“哗啦”一声单膝跪倒:“将主!”

也不知道谁的主意,竟然一起叫沈腾为“将主”了。

百姓们早就自发地聚集到了广场之上,几万人眼睛瞪得大大的,却鸦雀无声。

朱武上前,“扑通”一声,单膝跪倒在沈腾面前,悲声道:“朱武代兴古城父老谢将军活命之恩!”

广场上数万人陆续跪下,“谢公子活命之恩”的声音此起彼伏。

沈腾一时间也被闹了个手忙脚乱,连忙拉起朱武,示意大家都起来。

后世,哪里有这样的礼仪啊,动辄便是下跪,怎么受得了?

但在这个时代,这却是一个常见的礼仪。只是沈腾一时难以接受而已。

朱武大声吼道:“启禀公子,我方追逃一夜,斩杀蛮兵1507人,现将蛮酋骨都首级献上!”

沈腾心下大喜,他根本就没有想到,这些家伙竟然真是将罪魁祸首蛮王骨都给干掉了。

原来,蛮王此次也真是倒霉透顶了。

他的坐骑是大象,大象猛则猛矣,但并不以速度见长。而且大象的体重太过,怕不有数千斤之重,耐力自然就差了许多,平时行走缓慢异常,只是在暴怒恐惧时刻,才有短暂的快速移动能力,但决不可持久。

所以,当阮氏二雄一骑绝尘之时,后面的骨都大王却暗自叫苦不迭。

他的大象坐骑,速度也就是那么一下下,很快就被蛮兵一个个地超过了。跑步的,都比他这个大王的速度更快。他纵然喊破了喉咙,身边也就是那几头大象慌里慌张地相互拥挤着冲撞着向城外跑去。

好不容易冲出城去,骨都蛮王即便想跳下大象也不可能了,被裹挟着“踏踏踏踏”地继续向南狂奔,好在前面不远便是山林。

大象最爱钻山林,因为山林给了大象们莫大的惊喜和希望。但对于坐在大象上面的人来说,却是一场实实在在的灾难。

此时,这几头大象身上可不是光溜溜的,而是都建了一座小木房子。

大象一头钻进山林之中,专门挑选人类难以穿行的地方行走,寻找野生动物的那种与生俱来的安全感。

三撞两撞之下,也不知道大象是有意还是无意的,上面的木房子便都被撞得七零八落的,上面的人也就难以待得住了,纷纷掉落下来。

蛮王古都也不例外。

而大象走过的地方,如同后世的坦克车行过一般,醒目的一道印痕,想不留意都难。

包子他们的骑卒主管顺着大路追逃,一旦蛮卒钻进山林,他们就难以再追了。不是他们不想,而是不敢。一旦进入山林中与蛮人作战,与待宰的羔羊也没有什么两样。这是沈腾预先就多次交代过的。

但朱武他们却不一样。

他们带着对蛮王骨都刻骨的仇恨,一路上就盯着几头大象,死也不放松。

大象钻山林,他们也钻山林,于是,可怜的骨都蛮王就被盯得死死的,最后,终于在一个小水坑里,将骨都堵住了,无论蛮王如何哀求赌咒发毒誓给承诺,朱武上去一刀枭首,拎起那颗硕大的头颅,双腿跪地,高呼一声:“爹,儿子给您报仇了——”

然后,站起身来,转身就走,再也不看那无头尸体一眼。

南中森林中多的是吃肉的猛兽,保证不过半日,这蛮王就将彻底从地球上消失,连骨头渣子也不会剩下些什么。

现在,朱武心甘情愿地将蛮王的首级进献给沈腾。在他心里,若非沈腾他们及时来援,自己这满城的人们,也就彻底被埋葬在这南中偏远之地了。

但沈腾却没有伸出双手去接。

他笑着拱手道:“恭喜朱郡尉了。这首级,本就是你的,我要之何用?”

朱武已经从包子他们那里知道了这支队伍的来历,更知道了一些他可以知道的关于沈腾的事情,所以,对于这位沈公子,他也是从心眼里佩服。

不过,他却不知道这面相温和文质彬彬的沈公子,却正是那个将南中搅和得风起云涌的流亡侯爷“魏六”。

他只知道他们是从平夷城过来的,至于干什么,去到哪里,为什么刚好来到兴古城,却一概不知。

但人家实实在在地将他们这满城人民救了下来,却是做不得假。

包子他们的“红二代红三代”的身份,他也约莫知道了一些,眼前这个说话有点结巴的黑大个子年轻人,竟然是前车骑将军桓侯张飞的嫡长孙!

还有一个李球,竟然是前任庲降都督府都督李恢的侄儿!

至于另外一个他们口中的“虫子”,人家没有说,他也不好意思问。

但仅仅知道的这些事情,就足以震撼到他了。那么,他们眼中的“腾哥儿”该是什么身份呢?

他问,却没有人说。

这种云遮雾罩的感觉,更让朱武感觉到沈腾的深不可测了。

面对朱武的有意相让,沈腾却还没有接下兴古城这整个摊子的心理准备。

他只是提醒朱武:立即与庲降都督府联系上,让上面知道这里发生的事情,请示他们接下来的工作,才是兴古城马上要做的事情。

最好是让庲降都督府接手兴古城的所有事务。因为,通过上次集体公墓事件,他已经发觉这兴古郡的水也不是一般的浑,若任由朱氏一家独大,其实并不利于本地的发展。

而且,兴古城不等于兴古郡,整个兴古郡的官方秩序恢复,才是第一重要的事情。

沈腾虽然没有接手整个兴古郡的管理,但他们可以提供的帮助也不小,那就是让包子他们在兴古郡横行霸道一段时日,直至庲降都督府的军马到来。

当沈腾将自己的计划说出来后,朱武很不得立即跪下,给沈腾磕三个响头。

人家的意思已经表现得非常明白了,帮助,纯属于帮助,义务帮忙,事了拂身去,声名皆不要,都给他朱家了。

朱武成为本地郡守的可能性并不大,这个,大家都知道。但至少也能保持郡尉职位不变。在如此重大事件中,他朱家做出的牺牲和贡献,任谁,也不可能埋没了去。

庲降都督府不可能,蜀汉政府一样不可能。

而此时,沈腾希望庲降都督府迅速介入到兴古郡来,其实,对于朱家来说,更是好事一桩,因为这样对大家都有利,而对于在这场兵乱中牺牲巨大的朱氏,早日将功绩坐实,更是应有之义。

当然,若能在庲降都督府的军马到来之前,将整个兴古郡的秩序恢复了,则就是更大的功劳一件。

这是非常有可能的。

因为蛮王被诛,蛮兵死伤惨重,大的部落损失自不待言,小的部落也都活得胆战心惊,凡是参与此兴古城事件的,都将可能面临政府军的打击报复。

而朱武他们也已经调查清楚了,参与此事的交趾郡河内阮氏二雄已经逃亡不知所踪,另外一雄的尸体本来要被掩埋的,但在沈腾的坚持下,找了个冰窟给保持起来。

“这个家伙的尸首,会很有价值的。”沈腾对朱武说道。

朱武很是不解:“不将他丢了喂狗,就是善待他了,莫非,还能变出钱来?”

其实不单是朱武大惑不解,就连包子他们一众人等,都十分不解。包子嚷嚷着:“腾哥儿,这狗东西还有利用价值?浪费那些冰块,都可惜了。”

沈腾却道:“若此人真是交趾阮氏的子弟,这家伙就有价值。”其实具体到这尸首到底有没有价值,有多少价值,沈腾也不好说。

但历史上,随着士燮家族被彻底清理掉之后,此时的交趾土着们蠢蠢欲动,已经到了孙吴的交州刺史戴良都没法控制的地步,而这其中,就以交趾阮氏为首。

阮氏私兵公然入侵到蜀汉的兴古郡来,这性质可就不一样了。

往小了说,是阮氏自己包藏祸心,蜀汉完全有机会打他一耙子,敲一敲这个族群的竹杠。

往大点说,可以借机与孙吴政权联手,一举除去这个心腹大患。

若再往大了说,蜀汉可以借此与孙吴交恶。至于那些人是阮氏私兵什么的,蜀汉大可以不认,就说是你交州兵扮做阮氏私兵好了。

这就要看蜀汉政府高层的态度。

冰冻阮老五的尸首不过是微不足道的一件小事情罢了。

朱武向沈腾表达了谢意,也对沈腾等一众人马的食宿再次做了安排,他也不是个矫情的人,此时此刻,更容不得他矫情,便做起了郡守郡蔚一肩挑的工作,立即将几大家族的骨干召集起来开会,布置各种善后事宜。

直到半夜,朱武才有机会单独与家族中人坐下商谈事情。

至于四郎擅自做主,将朱家包括老家主在内的几十人都集体合葬一事,他很是为四郎如此作为开心。

在这里,若离开了汉民的支持,你朱家连祖坟都会被蛮人刨了去。所以,与所有战死在兴古城的人合葬,才是加强朱家与其他汉民团结的最好选择!

朱俊遂将昨夜里沈腾所有安排都逐一汇报给大哥,朱武的内心再次掀起狂澜。

“一直以为自己对沈公子的敬意足够了,现在却才知道,自己对人家的了解,不过万一!”朱武对朱俊说道。

朱武略微沉吟了一下,继续说道:“四郎你进步很大了,大哥我很欣慰!尤其是族人集体合葬一事。等兴古郡平叛工作全部完成后,咱们再好好做一场声势浩大的祭奠仪式,请庲降都督府都督来亲自做祭!”

不得不说,朱武的这个想法,几乎与沈腾有点不谋而合了。

此次战役中,朱氏的老族长作为兴古郡的头牌人物,其做出的表率作用,无人能及,临危不惧,临死犹然骂不绝口。

而作为新一任家主的朱武,其表率作用也当仁不让!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是他,带领兴古城的人民打赢了这场战役!

而最后将那蛮王骨都一刀枭首的,却依然是朱家家主朱武!

善后工作进展得有条不紊,仅仅三天,兴古城就有了焕然一新的感觉,如同涅盘重生。

不是人们已经忘记了刚刚过去的这一场战乱,忘记了死去那么多的亲人,而是这经历战乱后的兴古城,给了大家新的希望。

葬礼草草了事,郡尉府刻意让大家不要在这上面有过多的纠结。当然,理由是防止瘟疫的发生,所以,早点处理好算了。

关注活着的人未来怎么生活,才是最重要的。

铲平叛军还不容易嘛,现在的蛮人,估计都躲进了兴古郡各山林之中,连茅草屋都不敢回了吧。

再说了,咱不是还有那数百余悍卒在嘛,人家那带队的将主可是说了,可着咱们用,水里火里,眉头都不带皱巴一下的。

还听说将主手下那最敢战的年轻人,就是前车骑将军桓侯张飞的嫡长孙!皇后娘娘的亲侄儿!

还有那个英气勃发的年轻人,竟然是已故庲降都督李恢的侄儿!

天啦,这都是些什么人呐!

咱兴古郡人怎么就有如此好运气!

兴古城人们的心气,一时间竟然高涨得入了云端也似。比战之前,可就完全不一样了。

这就是经历了血与火的洗礼之后的人民。

其实战事结束的第三天,就有几个部落的代表带着大批的牛羊来到兴古城,试探性地请求和谈。

说是“和谈”,其实就是“赔罪”,希望能用这些物质赎罪,不要再继续追究他们“从贼”的罪孽。

这——正是沈腾所希望的。

朱武一开始的意思,是立即开始追剿蛮兵。

但被沈腾给制止了。

沈腾对朱武说道:“什么是蛮兵?蛮人,就是蛮兵。除非你把所有蛮人都杀绝了种,否则,蛮兵永远都存在。”

朱武倒是没有想到这一茬,他只想以武力让蛮人屈服。

“兴古城经历如此大的兵乱,莫非就任由蛮人逍遥自在地生活下去,一点代价也不付出?怎么着,也得给他们点教训不是?”

面对朱武的质疑,沈腾淡淡一笑,道:“其实他们付出的代价已经很大了,城墙下,躺满了尸体。城市里,又是几千具尸体,还不够大么?”

沈腾拍了拍朱武的肩膀,道,“接下来,兴古城外,让小张将军他们嚣张跋扈去,兴古城内,你把能武装的力量,都武装起来,展示实力,尽情地展示。我保证,不出三天,很多人都来了。”

朱武摸不着头脑:“公子这话,老哥哥我可真是没有听出来。”

沈腾淡然一笑,意味深长地道:“朱大哥你就听我的吧,不出意外的话,三天,保证三天!你想要的,会有很多人自动送过来……”

第二天一大早,包子他们就带着精骑出了兴古城,到稍微大一些的县城镇所部落那里嚣张跋扈去了,他们向外界传达的信息就两个,或者说,就简简单单的两句话——

一,立即主动派人前去兴古城请罪,赔偿。

二,不去的,有多远你逃多远,否则,灭族!

遇到一些稍微面露不悦之色口出不逊之言的,杀无赦!

不需要讲理。

沈腾正式第一次给这数百悍卒上了军人思想教育课,很简单,也就三句话——

“第一句话: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

“第二句话:军人是暴力工具,他可以讲狠,可以讲命,就是不讲理!”

“军人是让人怕的,老子不需要尊敬!”

包子他们执行得非常彻底,因为他们实在是太喜欢沈腾所讲的这三条了。

在一个部落里,长老听了包子他们传达的信息后,嘟嘟哝哝地辩解道汉人如何如何……

一句话还没有说完,包子一刀挥过,那颗头颅便飞舞在空中,满腔热血喷洒而出。

部落人群中顿时便冲出十多个勇士,呜哩哇啦地冲着包子他们吼叫着,包子一挥手,一排箭矢过去,十多人当场毙命,没有一个活口留下。

剩余的几百蛮人都连忙匍匐在地上,桀骜不驯的眼中,终于露出了害怕的神色。

黄崇打马上前,随手指着一个低眉顺目瑟瑟发抖的老妪,高声宣布:“从今天起,你,就是这部落的长老了,明天,最迟后天,老子要在兴古城中见到你,否则——”

黄崇举起长矛,一枪刺入地上那已经断气的长老身体中,松开了手,那具无头尸体便如同长了一根长长的刺,斜斜地刺向天空,仿佛在诉说着什么……

一切,显得那么血腥,而又诡异。

众人再无二话,打马赶往下一家。

无数个蛮人族群,都是同样的遭遇。

两天后,太阳刚刚升起,兴古城外,便已经聚集了不少部落的代表,都赶着大批的牛马羊,在兴古城门外,一个个看起来可怜兮兮的,一点也没有了蛮人该有的勇悍模样,个个像霜打的茄子。

有的部落,本已经失去几乎所有的青壮男子,现在,不得不由女子前来,因为她们根本不敢再冒着失去部落里仅余的男孩子了。

男人,才是部落的希望和依靠。

这些蛮人,不论是男是女,一个个低眉顺眼地,佝偻着身子,不时挥动手里的皮鞭棍子,驱赶着牲畜。这些牲畜,可能会让他们的部族有权力继续生存下去。

而汉子们的欲望究竟有多大,杀戮之心究竟有多深,是否还会留一丝丝生存空间给他们这些蛮族——谁知道咧。

这些人并非没有想过逃亡,但南中十万大山,百万大山,能逃到哪里去?背井离乡,可不仅仅是汉人才有的情感,对于这些世世代代生于斯长于斯的蛮人来说,同样拥有。

兴古城头,整整齐齐地站立着武装士卒,朱武几乎将所有的力量都调到城头上,用以展示兴古城的实力。

在他眼中,现在,即便那蛮王骨都活过来,带人过来,自己也有信心让他们都葬身在兴古城下。

城门大开。

蛮族人都被允许入城,在广场上分成了一堆一堆的。

而那些牲畜,因为实在太多了,城里根本就容纳不了,所以,被滞留在城外,被登记后,由郡尉府派出的汉民接手。

点将台高高矗立,上面一杆汉家军旗随风舞动。

另外一个旗杆上,高高悬挂着一颗硕大的头颅,不用说,自然是蛮王骨都的。

蛮族人聚拢到广场之上,无人敢直面那颗蛮王头颅,心里默默念叨些什么,只有各人自己知道了,汉人才不在乎。

“沈公子,真乃神人也!”朱武站在高高的城墙之上,看着城内城外拥挤的场景,以及远处源源不断赶来的蛮人和牲畜,发出一声长叹。

而此时,沈腾正在住处龇牙咧嘴地倒吸冷气:“裆下,很是不堪啊——”

沈腾裆下,早已经结痂,但问题是稍微一点摩擦,都会有钻心地疼感迸发。

所以,沈腾走路时,只能将双腿岔开,岔得越开越好。

因此,这走路的姿态,就颇有些诡异了。

最好的方法,是不走路。

但怎么可能呢?

兴古郡的大大小小,无论什么事情,人家都会主动跑过来请示一下,汇报一下,征求一下他的意见……

沈腾不堪其扰,仰天长叹:“老天,要不,咱搞辆自行车玩玩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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