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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狐岭。

牂牁郡与兴古郡的交界处,是一道异常险峻的高大山岭,将两郡刚好完完整整地隔开。

而飞狐岭,便是山脉中天然豁开的一个缺口,在这里,自古以来便建有一个异常险要的关隘。

飞狐岭北边,是一条蜿蜒曲折的山林小道,号飞狐道,一般情况下,只有蛮族猎人才会从此路经过,从名字就知道,非飞狐不可过也。

这天傍晚,一支3000人的队伍正快步自北向南行走在飞狐道上。

领头的正是小将军孙志。

队伍中间,没有一个旗号标志,都是一身黑衣,刀枪箭矢倒是一应俱全。

孙志走在队伍的最前面,和他父亲孙桓一样,孙志也是一个志在战场上博取功名的将门子弟。

孙志的父亲,本不姓孙,因为是小霸王孙策收养的义子,所以改名孙桓。此人一惯悍勇,目中无人,战阵之上,一向都是拼杀在前,耻于在后的搏命风格,很得吴主孙权的喜爱。

特别是夷陵之战中,孙桓被刘备大军围困在弹丸之地的夷陵城中,东吴将领们纷纷对大都督陆逊建言,务必先派人将孙桓将军搭救出来为好,要知道,这孙桓一向是主上的心肝宝贝儿一般,被孙权称为“宗族颜渊”,由此可见吴主孙权对其宠爱有加。

小霸王孙策没有留下男性血脉,只生了一个女儿。而孙权是从大哥孙策的手里继承的江东基业,作为对大哥的尊重和祭奠,大哥的义子孙桓,孙权就看得比自己的儿子都亲。

但即便是这样,大都督陆逊却无动于衷。

陆逊道:“孙桓将军在军中威信极高,不需要派军去救援,本都督相信他能够坚守到我等反攻的那一刻!”

果然,孙桓坚守夷陵城,孙吴的旗帜就一直高高飘扬在夷陵城头,将刘备的几万大军吸引在城下,进退维谷。

等到夷陵道上大火连营哔哔啵啵烧起之时,刘备不得不连忙撤军,无奈营寨驻扎过于开阔松散连绵数十里,将令根本就难以通达,惶恐之下,各自为政,各自为战,各自逃亡。

此时,孙桓带兵从夷陵城中杀出来,给了刘备拦腰致命一击,他甚至亲手斩杀了张南冯习和蛮王沙摩柯等数员蜀汉大将!

小将军孙志从小在军中长大,发誓要像爹爹一样,靠斩杀敌军大将首级累计军功,至于爹爹的爵位,让给弟弟就好了,自己不稀罕。

男儿功名只在马上取就是,何必眼睛总盯着父亲的那些军功?

既然坚定了这个信心,孙志便不走寻常路,他自己选择到零陵郡守府做了一名参将。

孙志这样选择是对的。

因为孙吴和蜀汉之间,疆域交叉混乱,且蛮族混杂,很多地方尚处于未开发状态,双方的政府管辖,形同虚设,甚至根本就没有。

这就给了郡县官僚们很大的运作契机。

在这里做动作,大动作你想做,也做不出来,除非两国公开交恶,正式宣战。

小动作则无所顾忌,你可以可着劲儿地折腾,反正,大家谁也不会认账。而且,这些小动作,大家都在做,你说我的鼻子,我就指你的眼睛。

甚至很多时候,大家都不屑于自己亲自动手,反正这里到处都是蛮族,给个仨瓜俩枣的,指不定有多少没脑子的人就热血上了头,为你打生打死在所不惜。

因此,很多时候,蛮族之间,蛮汉之间,人脑子都打出猪脑子来了,但在双方地方官僚的眼中,根本就不算什么,大家都心知肚明,对方的小动作而已,无所谓,大不了,今天他起的头,明天咱去给他结个尾呗。

或者,自己在另外一个山头,另外开辟一个战场罢了。

双方疆域交错几千里,还怕没有地方放一把火?

孙志若是选择了孙吴与曹魏之间的疆域,想去搞点小动作什么的,根本就不可能。

那地方,要搞事儿,就是大事儿,小事儿没有机会。

但搞大事情,风险就极高,所以,没有朝堂高层甚至皇帝的亲许,对峙的将军们根本不敢轻启事端,就连孙吴的水陆军大都督陆逊,也不敢。

这一次,吴彦祖在且兰城搞风搞雨,终于整出了一个刘胄的且兰国来——这给了零陵郡守一个莫大的惊喜。

谁知道,接下来,蜀汉南中那边的惊喜接连不断地上演着,让邻国的这些地方郡守都看得口水直流的了。

蜀汉北境发生重大政治事件,诸葛亮死,魏延被诛,成都政治地震接二连三,谁也没有料到,南中,才是这一轮系列地震的震源中心——这一点,谁也没有想到咧。

魏氏子竟然流亡到了南中,并且成为吴彦祖的掌中宝来。

在吴彦祖一番操弄之下,零陵郡守心花绽放,二人商议之下,将最好的机遇,给了小将军孙志。

由孙志带领乔装改扮的3000劲卒,悄然入蜀汉境内,去搞事情。

3000人,越境搞事情,这就不是小动作了,所以,绝对不能以孙吴的名义去做,这一点,大家心知肚明。

孙志他们不敢走大路。

他们知道,庲降都督府已经被那魏氏子拿下,庲降都督都不知道逃到哪里去了,据说是逃到了大河以北。

这让他很为吴先生高兴。

“吴先生果然高人也!”孙志嘴巴里念叨着。

此次南下兴古郡的行动,也出自吴先生的谋划,自己年纪轻轻,来到零陵郡,能得到这样的机会,实在是太好啦!也许,自己未来辉煌的军事生涯,便以此为基础了。

他们选择的这条飞狐道,远离了牂牁郡与兴古郡之间的交通要道,一路在山林之中穿行,让人有一种莫名的冲动——这就是长途奔袭带来的刺激吧。

三国之际,演绎出许多经典的长途奔袭案例,张飞奇袭瓦口寨,张辽奔袭列柳城,夏侯渊荡平青衣蛮,曹操奇袭乌巢岭……这些,都是三国时期脍炙人口的长途奔袭成功案例。

当时,张飞张辽夏侯渊他们是怎么想的呢?是什么心情呢?是不是也和自己一样,激动中却又有些莫名的恐慌?

激动,是自然的。

但恐慌,又是为什么呢?

这种恐慌的心情,也是最近这两天才有的,越是靠近飞狐岭,就越发地强烈起来。

他说不清楚为什么。

再前行百30里,就是飞狐寨,过了飞狐寨,翻越飞狐岭,就算正式进入兴古郡,那边,有兴古蛮酋接应自己。

天色,已经渐渐暗淡下去,山林之中,天色本就暗得早一些,于是,孙志决定,在这里埋锅造饭,休息一会儿,再连夜赶一程30里,大军在飞狐岭上睡觉。

孙志所带领的这3000兵卒,可不是普通的郡兵,也就是所谓的“乡兵”,而是正规军队。

零陵郡与长沙郡都不同,它不大,但因为与蜀汉交界,而且零陵郡本就是从蜀汉手里夺过来的,所以,专门驻扎了3000正规军,一应不测。

孙志能得到指挥这支军队的权力,实属不易,这不得不说,还是沾了他老爹的光。

正规军的编制,军纪自然很好,孙志一声令下,立即便有各级军官开始动作,寻找合适扎营地,最主要是水源要近,地势要开阔,周围的斥候放出去……这些,一点都不是问题,更不用孙志这个将主操心。

不到半个时辰,孙志的手上就拿着一条烤得外焦里嫩的山羊腿,还滋滋往外冒着油水。手下军卒们打猎自然是手到擒来,哪一次都少不了小将军的一只山羊腿,和一壶水酒。

孙志正和山羊腿较劲儿的时候,手下斥候回来了,有点唯唯诺诺地说道:“启禀孙将军,好像——这个——好像——”

孙志眼睛就横了过去:“有话就说,干什么吞吞吐吐的,有什么情况?”

斥侯终于鼓起勇气,道:“孙将军,小的发现有点不对头的事情来。”

孙志将羊腿放下,狠狠灌了一大口水酒,“咕咚”一声,将嘴里的大块羊肉吞下去,噎得他狠狠翻了个白眼儿,便又喝一口水酒,总算是顺畅了,恶狠狠道:“说——”

“我这一队斥候,一共100人,分10队,轮次前行并汇报情况,每一队前行越10里,便回转。”

孙志不耐烦地呵斥道:“啰嗦!”

那斥候头子连忙道:“最后一拨本该回来的斥候,至今没回。”

“派人去探查了吗?”

“自然有的,先后派了两批出去,专门寻找这一支小队,也都没有回来!”

孙志的心顿时就沉了下来。

出发前,对于这一路的情况,他们也早已经探得清楚,哪里住着什么蛮人部落,为首的蛮酋是谁,可能发生什么事情……都早就摸得一清二楚。

按说,自己这3000人的队伍,尽管没有旗帜招展锣鼓喧天鞭炮齐鸣的阵仗,但只要不是傻子,任谁都看得出来,这是一支军队。

就这样的一支全副武装的军队,别说一般蛮族中间随意穿梭几个来回,便是遇到蜀汉在南中的庲降都督府的亲兵卫队,也不一定就会吃亏到哪里去。

而现在……

现在,却出了这样的大事。

这,意味着什么?

孙志不敢往下想了。

如果说,这三拨斥候没有按时回来汇报,也没出事——这个情况几乎是不可能的。

要知道,他们是军队,有些东西,是铁律,是雷打不动的规矩。

比如,前行10里而返。

这就是铁律。

他们一定出事情了。

但出事,能出什么事呢?被杀?被擒拿?被特殊事情引开了。找不到来时的路?

如果有,该是什么样的事情呢?

孙志的眉头皱了起来。

就在这时,有军士匆匆忙忙跑过来,一边跑一边叫嚷着:“启禀小将军,大事不好!”

孙志低声吼道:“再要大声喧哗,我斩了你的狗头!”

那人连滚带爬地跑过来,“扑通”一声,单膝跪倒在孙志面前,急急地说道:“前去打水的弟兄,不见了!”

说着话,这军卒的脸色苍白,好像遇到特别可怕的事情一般。

阳光已经黯淡得等于无了,只有些余光,让整个世界显得模模糊糊,一片暧昧。

有风,从旁边的森林树梢吹过来,吹在孙志的身上。孙志不由得打了一个寒颤。

孙志一把拧住那军卒的衣襟,恶狠狠地问:“说详细些!”

旁边,已经惊动很多军卒,都把目光看向这里。

孙志怕的就是这个,万一惊动太多军卒,不等自己的命令下去,队伍就会出现混乱状况——这是军中大忌。

孙志威严的目光向四处逡巡过去,那些军卒立马低头干自己的事情去了,其实孙志知道,消息,已经很难捂住了,他只希望事情不要太糟糕,能在第一时间控制住就好。

孙志将那军卒的衣襟放开,低沉地声音问他:“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那军卒战战兢兢地回答道:“启禀将军,末将刚才出去探查,发现派出去打水的50个军士不见踪影,水具都丢在小溪边,人却都不见了。”

孙志道:“带我前去!”

说着,一招手,30个亲兵护卫,便簇拥着他往旁边的小溪边走去。

溪边,水具丢得乱七八糟的。

这小溪距离他们的宿营地并不远,也就500步左右,且这50余人,都是高大的汉子,却就这样突然消失得杳无音信了。

这也太可怕了。

再联想到三队斥候外出未归,孙志知道:他们遇到麻烦了。

孙志刚要回转营地,就听见一个军卒惊恐地大叫起来:“将军,快看,快看!”

随着军卒手指的方向,孙志他们看见,小溪里的水,变了颜色,确切地说,变得越来越红了,红彤彤的一片,好像有人在上面倒了几桶血色颜料一般。

接着,他们便闻见溪水里发出的浓烈的血腥气味。

远远地,有几件黑色衣物顺着溪水漂浮下来,孙志他们当然知道,这是他们失踪的军卒穿的衣物。

孙志脸上已经苍白,大叫一声:“回去!”

就在这时,小溪对面不远的山林中,射出无数的箭矢,瞬间,就已经有20余人被射倒在地。

当箭矢破风声音响起的时候,孙志身旁早有护卫将他护住,便向后跑,总算是堪堪躲过了那一阵箭雨。

等孙志离开箭矢覆盖的范围时,再回头看,一路上,倒着七七八八的尸体,有的伤员尚未咽气,在地上挣扎着,发出一阵阵的哀嚎声,却也没有人敢过去抢救一下。

孙志的一只鞋子已经跑丢了,脚上破了皮,也顾不上包扎。

3000军卒早已经被惊动,一阵慌乱之后,便自觉地形成一个龟缩的军阵。随后,更有许多精兵赶过来,护住了孙志,将他簇拥着到军阵的中心。

到此,所有人都已经明白:他们已经被敌人盯上了。

问题是,到目前为止,他们没有看到过敌人一眼,甚至连敌人是谁,都不知道。

孙志现在能做的事情不多,因为他们根本不知道敌人是谁,有多少人,对方打的什么主意,甚至对方是蛮族还是蜀汉的军队,也不知道。

所有人的精神高度紧张,龟缩在一起,但是,他们这支军队乔装改扮出来的时候,重武器都舍弃了,防御性武器几乎一件也无,盾牌自然没有带,打的主意就是长途奔袭,作为一只奇兵出现,给对手致命一击。

最主要的,是不能暴露出自己的孙吴正规军队的身份。

这个时候,他们甚至连突围,都是一件十分艰难的抉择。

因为他们不知道对方仅仅是少数人前来偷袭,还是大部队对他们进行围剿。

关键的,现在已是晚上,太阳已经落下,月亮尚未升起,稀疏的星光下,周围都是黑乎乎的一团,往哪里去?是集中突围,还是分散突围?往回返么?假如他们遇到的只是少量的蛮族猎手,因此而耽误南下大事,值得么?

……

当然,孙志希望,最好的结果,便是少数蛮族猎手想在他们这里占些便宜。

若如此,小打小闹地折腾几下,只要他们能够安然度过这个夜晚,等到天明时分,一切困难就都不叫困难了,反而会变成对手的困难!

即便对方人多,想围困他们,只要捱到天明,3000人的正规军,对手得多少人才能成功合围?南中,又哪里来这样一支军队?

联想到前面的斥候出事,现在几乎可以肯定,就是这拨人干的了。那么,他们是在前面已经截断了他们的路,还是故意布下的疑阵,让自己回去钻进对方的口袋里?

一时之间,孙志什么也做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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