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当归咳了一声,眼见着行人即将开始长篇大论,立马打断,问了去长陵的路线。
行人是个大好人,是镇子上开酒楼的商家,施舍了他一两银子。
凌当归感谢再三,跟着去官府验了身份,等待文书过所的期间,他要么在酒楼里刷盘子,要么给镇上的贵人跑腿,辛辛苦苦,也赚了去长陵的盘缠。
拿到文书过所之后,他就租了驴车,买了防身的暗器,出发去长陵。
重生后的兴奋劲过去,他开始思考如何在这个世界立身了。
凌当归认为,行走江湖,最重要的就是钱、兵器、武功。
唔……没错。长陵现在是全天下最繁华的地方,嗯,他去了肯定能找到机会搞到钱的!
只有夜里睡不着的时候,他才会偷偷摸摸地发呆,说不定还可以顺便去看一看陆观南。哎,然而他现在是皇帝了,哪能说看到就看到……
康宁郡,距离长陵很远,凌当归的驴车足足走了半个月,才摸到长陵郊外,驱赶驴车走到长陵西处的镜花原,勒住绳子,吐掉嘴里的柳枝,回头伸手:“喂,镜花原到了,给钱。”
车帘子被“哗”地掀开,露出一张又臭又不爽的脸,晃晃荡荡地爬下马车,他的白眼快翻上天了,冷笑冷哼,从荷包里掏出一块银子丢过去,又甩过来一个白眼:“你这什么破车,快颠死本少爷了。要不是本少爷虎落平阳,这辈子都不可能坐你这破车!”
凌当归接过银子收好,笑嘻嘻地阴阳怪气:“让少爷受累啦,小的罪该万死。是小的罪过,小的不该走葫芦林,这样大少爷就遇不见小的这破驴车了,自然会一路平坦无忧。”
啊呸。
这位姓沈名意的富家大少爷,跟家里人吵架,一气之下带了金银细软离家出走、闯荡江湖,结果走到葫芦林,被山贼看上了。凌当归路过的时候,他差点连底裤都要被抢了——谁让阔少的里衣都是丝绸的。
要不是凌当归顺手救了他,这人恐怕被抓去当压寨夫人也不一定。
好家伙。
然后就赖上凌当归了,把他当司机马夫,啊不,驴夫。
非要蹭车同去长陵,这一路上给他使唤的。
不过此人唯一的优点就是阔绰,给钱大方。
看在银子的份上,凌当归忍了他一路。现在终于到目的地了,钱也到手了,他还忍个毛线。
“你……哇!”
沈意被颠了一路,晕乎乎的本就不舒服,一听这话更是怒气上头,一下子就吐了。
凌当归气得不行,“这是老子租的车!不行,你得赔钱!”
“不就是钱吗?本少爷多的是。”沈意吐了个舒服,趾高气扬地又给了钱,“哼,小破驴,就你当个宝贝似的,下次让你瞧瞧本少爷府上的雪狮子宝马,保管你震惊得嘴巴都合不上!”
凌当归轻嗤,什么雪狮子宝马,还攀上了,要这么说的话,他还当过皇帝呢。
沈意傲气道:“不过你要是诚心伺候本少爷……”
“少爷慢走,少爷再见,祝您玩得愉快,一路顺风。”
做他个春秋大梦去,还伺候他?
凌当归不再理人,将驴车收拾好,一边想着,这沈意不就是他之前的人设吗,耀武扬威、仗势欺人,狂得没边,啧啧啧,可太讨厌了。
他以前这么讨厌的,陆观南到底是怎么忍下来的,脾气真是很好了。
沈意看他越不搭理自己,说得越来劲,叽里呱啦输出了一大堆。
凌当归打了个哈欠,懒洋洋地驾着小驴车过桥,至于沈意?根本当不存在。
这还是他第一次来天下第一繁华之城长陵,看什么都新鲜,不一会两手都是吃的了,还特意在一家据说老字号的铺子里买了桃露糕。
香甜软绵,但好像比记忆中差了些什么。
凌当归逛了一会,找了间客栈先住着。
他住在三层,推开窗子,便可见长陵的景象,街巷中策马扬风,店铺酒楼行人如织,远处的镜花原上空,仿佛有千万种风筝。
他心想着,中原与江南真是很不同。
凌当归趴在窗边,听着不绝如缕却很亲近的喧闹声,侧着脸,目光落在长街往东,那里殿宇城墙,金光威严。
是皇宫所在的地方。
也是陆观南的所在。
凌当归无措地扣着木窗的支撑,这个时候,陆观南在干嘛呢?处理朝政?还是与女主在一起……
系统说原书剧情会慢慢圆上。那么这个时候,陆观南应该已经封了苏见棠为皇后,后宫里还有贵妃与美人吧?
两年了,也不知道是不是已经把他给忘光了。
凌当归有些烦躁,不小心将翘起来的一根细木条给撕了下来,不禁蹙眉。这什么质量!一晚上还那么贵,果真是寸土寸金的长陵!
凌当归突然又变得迷茫起来,他为什么一定要来长陵呢?
怪难受的。
算了,就当旅游了,过几天就走吧。
他深吸了一口气,这些日子赶路也累了,正要关窗,忽听街上远处传来更加喧闹的动静,有激动的人声,还有轰鸣如雷的马蹄声与兵甲声。
“陛下凯旋,闲杂人等退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