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毓二人就这样在安陵村暂时住下。村中人好客,常常设酒杀鸡宴请二人。就这么好一段时间,又无杂事分心,又无闲人叨唠,只剩吃吃喝喝,嬉嬉笑笑。元毓一直卧床养伤,不曾运动,不知不觉竟胖一圈,连双下巴都出来。
某日,他洗漱时,偶然窥到水中的自己,顿觉天崩地裂,连连哀嚎数声。云霖刚好端着早饭进来,以为发生什么事情,迭声询问。就见元毓指着水中的自己,如丧考妣道:“本小侯爷竟然变成一个大胖子了。”
“大胖子?”
云霖将刚刚熬好的皮蛋瘦肉粥搁在床旁的案几上,捧起元毓的脸,仔细审视一遍:“我觉得还好。不胖不瘦,依旧风华绝代。”
“你眼瞎吧你。”元毓挥开云霖的手,没好气地指着自己的脸:“没看到都肿一圈了?”
“杨太真体态丰满,未见李三郎视如敝屣;赵宜主骨瘦如柴,不过刘成帝一时玩物。所以,是肥是瘦,有何关系?”说着,云霖俯身在元毓的脸颊上轻轻落下一吻:“关键是要那位‘悦己者’觉得是否好看。宸曜,不管你变成什么模样,我都觉得好看。”
元毓摸着自己被吻过的脸皮,一时呆若木鸡。
云霖微微一笑。趁机端起粥碗,吹得稍微凉一些,一勺一勺,全送进元毓的嘴里。
就这样将一碗粥又骗进元毓的肚中。元毓揉着发胀的肚皮,打着饱嗝,抱怨道:“再这样被你饲养下去,我就真成混吃等死的肥猪啦。哎,再也没法见人啦。”
“敢情这样也挺好。”
云霖揉揉元毓的双下巴:“若能金屋藏娇,我倒是乐意将你喂养成一头肥猪。”
元毓瞪他一眼:“想得挺美。”云霖难得“哈哈”一笑,俯身去解元毓的裤带。元毓吓得缩一下腿:“你要干嘛?”
云霖品行端方道:“检查一下你伤口的愈合情况啊。”
边说,边褪下元毓的亵裤。就见那大腿根那处最严重的伤,此时结痂正在脱落,露出粉色的印子,依然狰狞,但俨然大好。
云霖欣慰一笑,挑眉,心情极好地调侃:“要不然呢?你以为我想干嘛?”
纵是元毓脸皮比城墙还厚,到此时也说不出半句“我以为你想艹我”诸如此类的话。
他慢慢拉起裤子,“呵呵”尬笑一阵。
云霖怎会瞧不出他的那点小心思?就在这时摸摸他的脸颊,大大方方地提议:“村长的屋舍后面有一方天然地热。等天暗下来,我带你过去泡泡?”
温泉水滑洗凝脂……始是新承恩泽时……
元毓脑中忽然冒出这样的诗句来。仿若“噌”地一声响,弦绷断,他连连吞咽口水,犯傻的话一个劲地往外冒:“哈哈。你是不是吃错药啦?哈哈。怎么忽然变得这么主动?哈哈。黄猫儿黑毛,搞得本小侯爷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
“泡温泉有利于你的伤口恢复。”云霖摇摇头,一副“你脑袋瓜儿都想些什么”的神情。
元毓一愣,郁闷道:“就为这点破事啊?”
云霖好笑道:“不然呢?”
元毓叹气道:“白高兴一场。还以为你想跟我……”
“颠倒鸾凤、巫山云雨、快活一场?”云霖将元毓的话截过来。元毓的凤眼一亮,竟是格外传神。云霖忍不住抬手轻拂他的眼角眉梢,遂动情道:“你我生死一场,又情投意合,若再扭扭捏捏,反倒不是大丈夫所为。”
“嗯?所以呢?”
“我心匪石,不可转也。我心匪席,不可卷也。威仪棣棣,不可选也。”
此一句,元毓彻底傻了。他征楞半晌,踌躇半晌,思虑半晌,接着问道:“然后呢?”
云霖握起他的手,停在唇边轻轻一吻:“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如问世间情为何物?那便是“久旱逢甘雨”、“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此人生四喜加起来也不及日夜思慕之人的表白,所能带给自己的喜悦丝毫。此一声“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就算把金山银山、高官厚禄、阆苑仙葩都摆在他的面前,他也定能不为所动,不换此言。
遂赵小侯爷极为激动地扯过云霖的衣襟,抬头就是一吻。而后,嘴皮还贴在那柔软的嘴皮上,意犹未尽道:“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最后一句是不是‘于嗟洵兮,不我信兮。’意境可一点也不好。然,本小侯爷不在乎这些,也从不拒绝美人的主动送怀。”
其实,赵小侯爷纵情声色多年,能说出这样的话来,已然深情不负。
但即便这样,此话依旧混账。纵然云霖脾气好,也由不得他随意地把自己当成楚楼的姑娘、南馆的小官。遂一巴掌摁在这个混世魔王的脸上,将其推开。那混世魔王登时就成丈二的和尚,压根不知道自己说错哪里做错哪里。这时,云霖已经将碗勺收拾好,脚下生风,朝外就走。混世魔王终于急了,张口又道:“莫非你觉得自己不够美?”
云霖磨磨牙,不想搭理他。
他便将双手拢在嘴边,似一朵喇叭花,嗥道:“你最美,你最美,在本小侯爷的心中,你无人可及,你天生丽质,你沉鱼落雁,你……”他嗷嗷嗷嗷地差点要唱出一首歌来。
云霖无奈地揉揉眉心。
下一瞬,就听得碗勺落地的一声脆响;同一时,混世魔王倒是没了声——是云霖一个箭步冲过来,又一把将他提起来,随即封住那张聒噪的嘴,送上一个缠缠绵绵、痴痴恋恋的舌吻。
也不知过去多久,一瞬,一时,一月,一年?
元毓完全不知道。他只觉脑子空白一片,就连自己姓谁名谁都记不大清楚。
云霖终于放开他。这时的混世魔王哪还剩半点不可一世的模样?只见他神色迷离,脸色如嫣,唇色如焰。云霖心跳一漏,又倾身过去轻舔他的嘴皮:“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最后两句确实不好。那就换一首。‘愿言配德兮,携手相将。不得於飞兮,使我沦亡。’”
凤飞翱翔兮,四海求凰。——他竟换成司马长卿的《凤求凰》。
元毓受宠若惊地眨巴两下眼睛,随后抬手摸摸云霖的额头:“你是不是真的中邪了?”云霖挑眉。元毓便笑着摇头:“本小侯爷哪里看上去像只凰?”
云霖自信满满道:“是凤是凰,到时便知。”
元毓努努嘴,也不服软道:“对,是骡子是马得拉出来溜溜。哼,到时候本小侯爷定会尽力而为,非得让你爽翻天不可。”
云霖眯起眼睛:“尽力而为?爽翻天?”
元毓摩拳擦掌:“试试吧!”
云霖不置与否,只伸手捏捏元毓的脸颊:“到时就试试吧。看看谁是凤谁是凰。”说罢,甩甩衣袖,洒脱离去。
云霖未曾见到元毓在其身后挥舞着小拳头;但他未必不能猜到元毓此时的小心思。
那身经百战的、不可一世的赵小侯爷岂能让他一个未经人事的、从不越礼的人占有?
但正如“清风拂山岗”,此乃云霖为数不多的、极为强硬的事情。述其缘由,不是要跟那混世魔王争个强弱输赢;也不是自己受不得半点委屈;更不是自己怕疼怕事。只是,惟有如此,让那混世魔王狠狠疼上一次,他才能辨出云霖跟那些楚楼的姑娘、南馆的小官不同;非要如此,让那混世魔王狠狠地疼上一次,他恐才会懂云霖的心意,才会知道什么是“情不知所起,愿长长久久、永不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