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命案
法院十二层,院长办公室。
迭失公国最高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秩序师艾维斯·卡诺·康普顿正坐在他宽大的办公桌后面,背对着一扇高逾五米、宽逾十五米的巨型落地窗,随手翻看着桌面上一本厚重的书籍。
这本书的深棕色的硬质封面上装饰着镀了薄薄一层神金的金边,更为本就沉重的书籍增添了几分重量。在金边框出的一块长方形区域里,排列着银灰色的几个大字:迭失公国法律全典。下边还有一行小字:刑法(21)。
对于规则教会的神职人员来说,这套每本厚约十厘米、共计一百三十六本的《迭失公国法律全典》不仅仅是法典,更是圣典,是他们必须研读和理解的宗教典籍,通常来讲到了规则师层次就是必读的书目了,要做到秩序师这个等级对于其中的内容不说是倒背如流,也已经记得滚瓜烂熟。
因此,此时的艾维斯与其说是在工作,不如说是在放松。
这周雷尔夫秩序师要在多卡连森布道十天的消息艾维斯自然是知道的,这件事情早在几个月前就定下来了。法院这周放假还是他大笔一挥批下来的,为此,他没有给这周的法院安排任何案件审理——没有谁会乐意在别人听秩序师布道的时候自己在这里审案的。
这也就意味着他可以从繁琐的文书工作中解放出来,精进一下自己的法律兼神学水平了。
负责世俗工作就是有这一点不好,就算很多工作都能布置给手底下的人完成,也还是难免有不少工作需要自己亲自处理,严重挤占了祷告等神学活动的时间。
艾维斯翻过一页有些泛黄的书页,眼角瞥过最上面的几行字。
【第四百零六条「颠覆公国政权罪」: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公国政权、推翻护国公爵统治、阻拦或严重妨碍欧什帝国复兴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死刑,褫夺封号、爵位、领地,没收全部财产,举族流放至奥布里斯;对积极参加的,处终生监禁,不得减刑,并褫夺封号、爵位、领地,没收全部财产;对一般参加的,处二十年以上监禁,不得减刑,并褫夺封号、爵位、领地。】
就在这时,他的房门被敲响了。
“请进。”艾维斯抬起头,“埃莱娜,你怎么有空到这里来,没去多卡连森?”
埃莱娜·因菲莱特·达诺是与艾维斯合作多年的书记官,也兼任了部分秘书的工作,两人的私交还算是不错,因此艾维斯没有称呼对方法律师的位阶,直接叫了对方的名字。
留着一头棕色卷发的埃莱娜走到艾维斯面前:“艾维斯秩序师,现在外面出了一点事情。”
“怎么了?不会是法庭那边又有人打起来了吧?今天法院的守备确实是有点空虚了,不过你应该解决的了吧?”
“不是这种事情,”埃莱娜摇摇头,“格吉尔子爵夫人、贝琳达·多洛莉丝·维斯塔女男爵要求法院立刻审理五天前发生在金盏庄园的一起凶杀案,这起案件的初步搜证工作已经于昨日完成,按照惯例应该由卡尔兰因地方法院进行初审,但多洛莉丝·艾尔玛·赫里斯女伯爵对此表达了不满,并且暗示我们必须立刻处理这起案子……”
多洛莉丝是贝琳达的母亲,在迭失公国,用长辈的名字作为自己的中间名是一种很常见的现象。
而因为迭失公国的最高领导人不过是公爵,所以比起大陆上其他的那些王国,迭失公国的爵位体系是有点“通货紧缩”的意思在里面的。唯一的侯爵爵位要留给大公指定的继承人,剩下最高等的爵位也就是伯爵了,多洛莉丝女伯爵在国内的地位可见一斑。
“五天前的案子……”因为只有全国的大案要案才会汇总到他手上,而且往往会有一到两个月的延迟,所以艾维斯显然是没听说过这起案子的,哪怕它就发生在距卡尔兰因二十几公里之遥的地方。“你说一说详细情况,这起案子和贝琳达女男爵有什么关系?”
“五天前的晚上,查尔斯·塞琉西勋爵租用了金盏庄园,为自己女儿庆祝成人礼,还邀请了卡尔兰因不少的贵族——虽然只有不到一半的人去了,他毕竟只是个勋爵。当天晚上,庄园的侍者在一个房间里发现了一具尸体,查尔斯勋爵随即报警,警方勘验现场过后,逮捕了格吉尔·格思拓普·维斯塔子爵。
“具体的证物清单和证人笔录都还没有送来,所以我目前也不清楚此事的详细信息。就在大约一小时之前,贝琳达女男爵找上了法院,要求我们立刻开庭审理这起案件,还维斯塔子爵清白,因为这种事情不符合惯例,所以轮值的格林米特委婉地表示了无能为力,但随后多洛莉丝女伯爵就发来信函,名义上是问候法院的工作,实际嘛……”
埃莱娜没有继续说下去,她也不用继续说下去。
艾维斯点了点头,正要说“你们照章办事便可”,却突然停住了。停顿了大概一秒钟之后,他才再度开口,却说出了另外的话语:“我记得并没有法律规定案件的初次审理不能在最高法院进行,既然贝琳达女男爵和多洛莉丝女伯爵都希望我们尽快审理此案,那就如她们所愿,尽快把案子给审了把,就定在今天下午,让卡尔兰因警方现在就送来资料,有什么困难吗?”
“好的……啊?”埃莱娜下意识地点头应是,等意识到艾维斯说了什么之后,她立刻惊讶地啊了一声。
她本来以为艾维斯一定会拒绝的,之所以上来请示而不是自己把贝琳达女男爵给拒了不过是因为她区区一个法律师和书记官对上贝琳达背后的多洛莉丝女伯爵全然不够不够,需要拉上艾维斯做主,顺便把此事的责任也全交给上级,免得日后出了问题被送出去顶缸。
艾维斯阁下怎么会答应呢?
就算法律没有规定,他难道看不出来这事不合规矩、违背传统吗?
贝琳达女男爵这样“闹事”要是成了,岂不是在说那些大贵族可以干涉迭失公国最高法院的工作?
这绝对是亵渎之举吧?
虽然是走荣誉位阶晋升上来的法律师,但在规则教会浸淫了多年,埃莱娜也染上了不少教会里面的思维和行为模式,如果对面的艾维斯不是教阶高过她的秩序师,如果不是艾维斯是她的顶头上级首席大法官,如果不是艾维斯与埃莱娜还算有些交情,可能她现在就已经开始与“渎神者”奋战了。
埃莱娜倒是不觉得一个案子从案发到开始审理不过五天有什么不合理的地方,迭失公国就是这样的。
因为在司法体系工作的普通人、职业者还有神职人员——对于神职人员来说,参与到司法工作当中是他们践行“神之道路”的方式之一,规则教会也鼓励甚至要求神职人员有一定的司法工作经验——都太多了,以至于国内的案件不说是供不应求,也已经有些捉襟见肘了,很多案件可能从案发到下达判决都不过十天。
“就这么定了,你派人去卡尔兰因刑事总局取来资料,今天下午就开始审理这个案子,去吧。”没有理会埃莱娜的脸色变幻,艾维斯直接下达了最终的命令。
“我知道了。”纵然有着种种疑虑,埃莱娜还是接受了艾维斯的命令,“那……格吉尔子爵的‘清白’怎么说?”
她看着艾维斯苍白的嘴唇,似乎想要看看这张嘴里能吐出来什么话。
总不至于堂堂秩序师还想要操纵审判结果吧?
艾维斯站起身,在宽大的房间里踱步了半圈,先是绕到了埃莱娜背后,让埃莱娜如芒在背,寒毛直竖,然后来到落地窗前,背着双手面向窗外,看着外面千篇一律的建筑,以及天际线边缘露出的一点恢宏宫殿的尖顶,悠悠地开口:
“如果格吉尔子爵当真是清白的,那我相信你们经过审理一定可以找到真相,届时,‘清白’自然会回到格吉尔子爵身上。而如果他确实犯下了罪行……”艾维斯转过身,盯着埃莱娜碧绿如翡翠的双眸,“那我们也没有什么东西可以还给他,因为是他自己把东西丢掉的,不是吗?”
埃莱娜在心中稍微松了口气,艾维斯秩序师总算是没有做下严重的、毋庸置疑的亵渎之举。要是连首席大法官都开始操纵审判了,那她也只能去“立法会堂”求见真理师,举报艾维斯的这种行为了。
不过这也让埃莱娜愈发纠结,艾维斯的举动到底是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亵渎呢?虽然法律确实没有对今天这样的情形进行规定,但这种安排肯定绝对是不合约定俗成的那些规矩的,可是法律又没有规定……
埃莱娜怀着满腹疑惑离开了院长办公室,艾维斯目送着她的背影,在她关上门之后,移开了自己的视线,接着看自己桌上的法典。
就在艾维斯看到【盗窃罪】的相关条目的时候,埃莱娜又一次敲响了他办公室的门。
“请进。”
埃莱娜的脸色肉眼可见的有些尴尬:“艾维斯秩序师……现在出了一点问题。”
“说。”
“法院的所有员工今天都放假了,法官、检察官、书记官还有法警全都没来上班,只有包括我们在内的几个人现在在法院里。”埃莱娜飞快地看了“罪魁祸首”艾维斯一眼,“我去楼下的法庭找了一圈,只找到了席拉·泽尔西检察官和两个法警。哦对,还有我,我也能算作一个书记官……另外陪审员的数量也严重不足,我走了一圈总共只看到了四个正式陪审员,甚至不够开庭的最低标准。”
虽然候补陪审员可以替代部分正式陪审员出庭,但法律规定一场审理中正式陪审员的数量不得低于全部陪审员数量的一半,而审判所需的陪审员最低数目是十二个,也就是说至少要有六个正式陪审员才能开庭。
“而且最主要的法官也没人担任,现在达到规则师位阶有资格做法官的只有席拉,但她一直做的是检察官的工作,而且如果席拉做了法官那检察官又没人能做了……”
“我来,”艾维斯言简意赅地说,“这起案子的审理由我来做法官,你现在先派人去请法院里的几个正式陪审员,如果人数不够就去翻通讯录直接叫人,无论如何下午之前要凑够六个正式陪审员。
“这起案子,现在就这么定了,我担任法官,席拉规则师担任检察官,你作为书记官。务必在下午之前做好一切准备工作,为了取得配合,你可以动用部分公共款项,以及库房里的一些物品——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无论你是威逼还是利诱,一定要保证下午能顺利开庭。”
埃莱娜整个人顿时有点欲哭无泪的感觉,现在法庭的工作人员百不存一,要凭那么几个人做好四小时之后开庭的准备哪里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他艾维斯还有自己这个下级可以吩咐,可是自己的下级已经全都走人,她只能亲力亲为了啊!
但是她又有什么办法呢?她和秩序师可是差了足足两个位阶——这是差距吗?这是天堑啊!更何况对方还是她的顶头上司、是首席大法官、是最高法院院长,她哪来的胆子去说“对不起,做不到”呢?
唉,领导吩咐了,他们这些做下属的只能硬着头皮去做,哪怕明知要撞得头破血流也要做。
“我这就去做。”埃莱娜风风火火地从首席大法官的办公室离开,整个人在走廊上拉出了一道道残影。
艾维斯抬起头,看着埃莱娜走得急了而没有关严的门,手指轻轻颤动了一下,短暂加强了办公室范围内的“秩序”,门扉无风自动,锁舌自觉地收回,在门将自己合上之后又自发地弹出,就把门给关好了。
紧闭的门毫无疑问比半敞着的门更具有“秩序”。
“埃莱娜书记官今天怎么这么急啊……”
“啊,你来得正好,去找现在法庭里的所有正式陪审员,让他们下午一点到6-12法庭参加临时案件审理,一点半开庭。快去!”
听着门外隐约传来的声响,艾维斯的嘴角不由自主地向上弯曲了一个细小的弧度,不过随着他低下头,把视线聚焦在法典上之后,这丝弧度很快就消失不见了,艾维斯又恢复了平日里嘴唇微抿的严肃样子。
【第五百九十九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终生监禁;情节较轻的,处二十年以上监禁。采用雇佣、教唆、胁迫等方式使他人杀人的,以故意杀人罪主犯论处,并从重处罚。】
看完了这一条,艾维斯才意识到不知何时法典被自身的重量带的翻了不知多少页。不过他向来是个随遇而安的人,这本刑法(21)也不过是他从书架上随手翻出来的,既然都看完这一段了,那他就接着往下看呗。
以当下人手严重不足的法院的效率,他要的资料一个小时之后能送到就不错了,他还有充足的一段时间,继续他的“休息”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