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铁花从首次跳下他家后边的那条小河开始,就喜欢晒太阳了。
从此以后,只要有阳光的日子,他就忍不住要脱下衣服晒太阳。
在扬子江畔,在黄鹤楼头,在青城山间,在华山之阴,在泰山之巅。
他看过各式各样的太阳。
有的勐烈如虬髯丈夫,有的温柔如黄花处子,有的迷茫灰暗,如老叟的眼睛,有的绚丽多彩,如少女的面靥。
但他从未见过这样的太阳。
虽然是同一个太阳,但这太阳到了沙漠上,就忽然变得又狠又毒,像是要将整个沙漠都晒得燃烧起来似的。
没有风,一丝风都没有。
也没有丝毫声音。
在烈日下,沙漠上所有的生命,都已进入了一种静默、晕死状态。
空气因为灼热出现了扭曲,迷迷蒙蒙的好似烧坏了的琉璃,充满了朦胧的浑浊感,让人觉得昏昏欲睡。
胡铁花已经不想喝酒了。
作为当世最大的酒鬼之一,连酒都不想喝,可见太阳是多么的毒。
只有两人能保持正常。
一个是石驼,他已经习惯了。
一个是李瑾瑜,体内的冰蚕蛊好似空调,随时随地让身体保持舒适。
李瑾瑜甚至能够拍出一掌,把一袋子水变成冰块,然后在酒水中加入一块块碎冰,慢条斯理的细细品尝。
“咕噜~~”
胡铁花咽了咽口水,他和李瑾瑜虽然没什么交情,但这个时候,哪还顾及这些,顿时骑着骆驼凑了过来。
“李公子,你这寒冰绵掌到了大漠之上,可比什么般若掌好用得多!”
“那可未必,如果只是为了凝水成冰,玄天指之类的也是可以的。”
李瑾瑜没心思逗胡铁花,直接递过去一杯冰镇美酒,每一个随行的人都分发一杯,就连石驼也不例外。
石驼虽然不怕太阳,但在毒辣辣的太阳下,有冰块总比没有好得多。
有了冰块加持,所有人都觉得舒服了许多,感官也恢复了往日的敏锐。
然后他们就听到了求救声。
姬冰雁自然是不会去的,因为他知道救下来的人不会感恩,只会想尽办法掠夺水源,不在乎什么救命恩人。
农夫与蛇的故事,每天都会在沙漠中上演,每天都要演几十次。
长期走在这条路上的人,心肠大多会变得冷硬,心肠软很难活下来。
李瑾瑜当然也是不会去的。
倒不是因为经验问题,而是李瑾瑜感觉到了杀意,那种澹澹的杀意,能够瞒住旁人,瞒不过天子望气术。
即便那两个人被钉在地上,好似两只被架在火上,快被烤焦了的绵羊。
即便他们手腕、足踝和面额,都绑着牛皮,牛皮在太阳下越收越紧,已经嵌入肉里,和皮肤一同变得焦臭。
即便他们全身皮肤都已被晒焦,嘴唇晒裂,他们的眼睛半合半张,眼珠和眼白分不清,好似灰蒙蒙的洞。
即便所有人都觉得,他们已经只剩下一口气,李瑾瑜仍能够感觉到他们体内潜藏的气血,以及澹澹的杀意。
他们是沙漠中的刺客。
比中原杀门的高手,更能吃苦,更有耐力,更加残忍,更加歹毒,同时也更加无所不用其极的沙漠刺客。
胡铁花下意识就要去救人,楚留香没有感觉到危险,也一同去救人。
两人刚刚靠近,还未说话,半空中忽然洒下一片枪芒,两个假装被钉在地上的人,真的被钉在了地上。
此番变化实在是太快,就连楚留香都没有反应过来,在他心中,李瑾瑜纵然不会发善心,也不会滥杀无辜。
胡铁花怒道:“你做什么?”
李瑾瑜道:“救你的命,或者说是救咱们所有人的命。”
胡铁花道:“我用你救?”
李瑾瑜道:“你是不是喝酒喝坏了脑子?看看他们头发里有什么。”
不等胡铁花去查看,楚留香已经从那两人发间,搜出两件精巧的暗器。
楚留香对着远处按下机关,只听得一阵嗖嗖声,一株仙人掌变为碎块。
晶莹的果肉变成了黑色,隐约能够嗅到腥臭气,显然淬了厉害的毒药。
胡铁花面色变得铁青,不过他从不在嘴皮子上认输,问道:“什么救所有人的命,最多杀我一个就是了!”
李瑾瑜道:“在沙漠上,面对两个快晒死的人,如果想救他们,你会不会把水囊拿出来,喂他们喝两口?”
胡铁花道:“会!”
李瑾瑜道:“如果那件淬了剧毒的暗器,射在水囊上,会发生什么?”
胡铁花不说话了,他终于明白,自己方才做了一件多么愚蠢的事情。
李瑾瑜笑道:“一个人如果能长久保持善良,那自然是一件好事。
善良从来不是罪过,但善良也需要智慧,因为在这处地方,最不缺的就是擅长利用他人善良的歹毒刺客!”
楚留香道:“这些人未免太过歹毒了一些,绝不是黑珍珠的下属。”
李瑾瑜道:“这当然不是,大漠之中,喜欢训练这种下属的,我确实知道一个,而且和咱们有血仇。”
楚留香道:“什么血仇?”
李瑾瑜道:“我把她的儿子一刀切成两半,然后把尸体扔下千丈悬崖,摔成一千八百块,算不算是血仇?”
胡铁花道:“这如果不是血仇,天下间就没有血仇了,不过若如此说,我似乎不用领你这烂桃花的人情!”
姬冰雁道:“你不是那样的人,你虽然对敌人从不留情,却不会在把人杀死之后,肆意折辱他们的尸体。”
楚留香反应神速,因为李瑾瑜方才说的血仇不是“我”,而是“咱们”。
“咱们”就表示不是一个,那么在这里的几个人,最可能的就是他。
楚留香道:“你是说,无花?”
李瑾瑜点了点头:“当日我去接任夫人的时候,无花在石梁上阻拦。”
楚留香见过那道石梁,知道从上面摔下去是什么后果,一千八百块似乎有些少了,粉身碎骨才是真的。
楚留香道:“南宫灵已经死了,天枫十四郎早就已经逝去,无花的亲人只剩下他的母亲,你认识么?”
李瑾瑜道:“长期在沙漠的人,应该可能听过这个名号——石观音!”
姬冰雁惊呼道:“石观音?”
在场几人,除了李瑾瑜,最熟悉石观音的莫过于姬冰雁,他听过无数关于石观音的故事,知道石观音的可怕。
艳若桃李,毒如蛇蝎。
据说她的绝世美貌,能够让无数男人心甘情愿的下地狱,她也非常喜欢把男人带入地狱,带入永恒的地狱。
姬冰雁发迹的地方属于甘凉道,甘凉道最诡异的莫过于黑衣社。
但即便是邪异莫测的黑衣社,比起石观音的名号,也差了七八成。
黑衣社毕竟有迹可循,而且只是手段诡异,高手并不多,石观音则是化身万千,无迹可寻,武功高深莫测。
更别说黑衣社能用钱雇佣,对于大富豪姬冰雁而言,能用钱解决的事,全都不是事,全都能轻松解决。
一件事情,如果不能用钱解决,那么一定是非常非常困难的事情。
楚留香道:“石观音?难道她是为了报复我?那她为何要抓……”
李瑾瑜道:“石观音对于自己的儿子未必很宠爱,她在乎的从来都是自己的脸面,尤其在乎自己的容貌。”
楚留香道:“就好似马夫人?”
李瑾瑜道:“康敏比起石观音,就好似街头毛贼比起楚留香,你知道任夫人为何要在脸上蒙上黑纱么?”
楚留香道:“我不想窥探别人的伤心事,但我知道她毁了容貌。”
李瑾瑜道:“是石观音。”
楚留香道:“为什么?”
李瑾瑜道:“因为石观音不允许别人比她美貌,静斋仙子,魔门妖女,这些打不过,任夫人出身小门小户,如何奈得过石观音的手段?”
楚留香只觉得浑身发寒,在他的心目中,李红袖、宋甜儿、苏蓉蓉,比什么石观音美貌一千倍一万倍。
如果石观音也这么想……
他不敢继续想下去了,他想插上翅膀飞到石观音身边,把人救出来。
胡铁花冷哼道:“我看那家伙定是丑如无盐,所以看不得美貌女子,而且说穿了,不过是欺软怕硬之辈!”
李瑾瑜道:“她只是嫉妒心重,而不是想死,这个道理你该明白。”
石观音确实非常有自知之明。
原剧情中,她就非常有自知之明的表示过,自己的武功比水母阴姬,差了不知凡几,简直是狗屁不是。
而且她的目标也只是龟兹国,想在龟兹国作威作福,从未想过其他。
想想李秋水四十多岁“下嫁”给西夏皇帝,被毁容了还能作威作福,石观音的逼格,着实差了那么五六分。
……
驼队仍旧在前行,不过领队已经从姬冰雁换为李瑾瑜。
若论在沙漠上长途跋涉,自然是姬冰雁更加擅长,若论察觉危险,所有人加起来,也比不得李瑾瑜半分。
天子望气术之下,除非是黄裳、八师巴那种级别的高手藏身偷袭,否则休想瞒过李瑾瑜,可如果是那个级别的高手,直接出手即可,又何必偷袭?
简而言之就是,能瞒过李瑾瑜的用不着藏身,藏身的绝对瞒不过。
在这种极为危险的时刻,李瑾瑜甚至饶有兴趣的唱起了豪迈曲调:
湖海洗我胸襟
河山飘我影踪
云彩挥去却不去
赢得一身清风
尘沾不上心间
情牵不到此心中
来得安去也写意
人生休说苦痛
聚散匆匆莫牵挂
未记风波中英雄勇
就让浮云轻抛剑外
千山我独行不必相送……
胡铁花都囔道:“这唱的是什么鬼玩意?怎么像是宋甜儿那边的话?”
姬冰雁道:“这话若是形容他,我觉得分外不合适,如果形容楚留香,却一定是非常非常合适的!”
楚留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