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67章又又屏蔽了,先发这章,解除后大佬们再回头看吧。】
“玉坠呢?”
“在这啊!”
苏未未扯开衣领,“咦,哪去了?”
沈凌目光在那抹雪白上扫过,“仔细想想。”
“没错啊,我带上没摘下来……”
苏未未突然眼睛快速转动,似乎想起了什么,“好像碎掉了?当时我们正…那个,我脑子也有点浑。”
说完,她走去床上找,被子一掀,便有粉末飘起。
沈凌上前查看,拢起一小撮,确实是翠绿色的玉石粉末。
苏未未又从地上找到了红绳,“你看!”
沈凌捏着红绳,闭目静气凝神仔细回想,奈何脑海里全是雪白如凝脂的苏未未。
稍作犹豫,沈凌试着调动体内精神力,往大脑里面汇聚。
没一会,苏未未便呆住了,然后叫到:“沈凌,你怎么会发光!”
沈凌自己也感知到了,体内的精神力比此前多了差不多一倍。
睁开眼便见周身有淡淡的蓝光环绕,心念一动,蓝光重新钻入身体。
沈凌若有所思,这应该是精神力的一种运用,得找时间找个地方试验一下。
此时,外面传来牛华强的喊声。
“你去把那个瓶子找到,然后在房里待着。”
带上手套脚套,沈凌进入叶灵薇的客房。
房间里除了血腥味,还有浓郁的香水味,显然是为了拖延尸体被发现的时间。
流到地上的血液全部浸在椅子下铺好的毯子里。
蹲在尸体旁仔细看了几分钟,沈凌发现叶灵薇全身都是伤口。
除了脖子上的致命伤,双手双脚大动脉都割破了,两只大凶也被戳了好些个血洞。
至于脸上,不尸检根本判断不了划了多少刀,面目全非。
凶器除了插在脖子上的剪刀,还有掉在地上的水果刀。
而根据沈凌在疗养院看来的法医、痕检相关书籍,做出了大致判断,这些伤口应该出自她自己。
先自残,后自杀!
或者说被镜灵控制做出的行为。
沈凌起身,环视了一圈,窗户是关着的。
若是普通人伪造的凶杀,从正门进入应该会被保安发现,关键是这么多伤口,叶灵薇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目光落在梳妆台上,沈凌看到了纸和笔,抬头遗书。
——我忏悔,我该死!我杀人了……都怪我长了一张狐狸精脸蛋,何冲见色起意对我用强,我当时没反抗还极尽迎合,但他没用,满足不了我,让我不上不下很难受,所以我把他杀了……不知羞耻的我不该活在这个世上,我要带着这张脸下十八层地狱!
遗书中包含她杀害何冲的大致经过。
看了这内容,沈凌吐了口气,扭头对牛华强道:“打电话报警。”
牛华强:“那监控不处理?”
“不用了。”沈凌心里已经基本知道了两个案件的联系和经过,牵扯不到自己这些人。
他甚至还猜测,那只镜灵多半不存在了。
碎掉的玉坠,自己体内多出来的一倍精神力,正好控制唐馨那只镜灵的精神力跟自己差不多强度,应该是它吸收自己的精神力过程中出现了意外,反而便宜了自己。
如若不然,何冲死,叶灵薇杀的,然后叶灵薇自杀。
再给他安排一个死因,譬如对苏未未用强,苏未未正当防卫。
然后,镜灵就可以借助苏未未的身体继续逍遥法外,为非作歹。
这一切,都是提前设计好的。
报警电话拨出去不到五分钟,重案组的人便过来了。
从叶灵薇的住所以及何冲尸体上找到的指纹等证据,凶手直指叶灵薇。
别墅的现场勘察、问话、监控,重案组初步判定叶灵薇自杀,只待进一步检测结果出来。
不用等检测结果沈凌都知道,叶灵薇体内肯定含有何冲的晶液,这是镜灵为自己安排好的退路。
想到这,沈凌脊背不由得发凉。
镜灵、异人拥有异能,还有丝毫不弱于普通正常人的智商,太难对付了。
警巡厅的人还没走,又来了两人,一个穿制服的女警员,旁边跟着一个便衣。
看到女警员,沈凌目光一凝,正是在花园小区监控见到的追击吕一桐的那个女子。
她追杀吕一桐,却以警员的身份出现,警巡厅被渗透了?!
“你是沈凌吧?”
李卫兰和重案组的人点头招呼后,走到沈凌面前,“我是南江警巡厅的李卫兰,有些情况跟你了解一下。”
所有人都看向沈凌。
牛华强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朝沈凌露出询问眼神。
重案组的人有些意外,督检组平时闲的要死,有工作也是针对内部,而且李卫兰旁边的便衣不是督检组的人。
刚录完笔录的苏未未心中一紧,急忙走到沈凌身边,下意识地拉住他的手,看向李卫兰时有些欲言又止的模样,以为沈凌恢复记忆的事暴露了,会有什么问题。
这时,沈凌的手机铃声响起,是马仔打来的。
“抱歉,我先接个电话。”
沈凌拉着苏未未走到一边接通,等对面说话。
“凌哥,看新闻了吗,网上也有,吕一桐现在被通缉了,联邦官方最高级S级通缉令!”
沈凌心神一震,扭头朝李卫兰看去,按掉电话。
李卫兰也一直盯着这边,在他和苏未未身上来回扫视。
“你先回房。”
沈凌拍了拍苏未未的肩膀,走向李卫兰,“在这里还是要跟你们回去?”
“这里就行,单独找个房间。”
“那去书房吧。”
“你们先去,我打个电话。”李卫兰朝张志乾点了下头。
沈凌和张志乾进了书房,李卫兰出到别墅院子拨通苏未未的号码,“保密协议你记得吧?”
苏未未沉默两秒,“记得,我没往外说。”
李卫兰:“好,再次提醒你,不管是谁,不然后果比你想象的更严重!”
回到书房。
李卫兰在沈凌对面坐下,张志乾站在门口。
“吕一桐你认识吧?”
“嗯,我前女友。”
“什么时候分手的?”
“上个月30号,下午将近六点,我买了一束玫瑰花去接她下班,然后去了白月光西餐厅,晚上八点多吃完散伙饭就分开了。”
“你记得很清楚。”
“初恋嘛,而且分手这样的事,记忆总会多一点,深刻一点,再说也没过多久。”
“之后有没有再见过。”
“有,元旦那天晚上,十点多,她来纠缠我,还打了我现在的女朋友一个耳光,哦,就是刚刚那个。”
“还有呢?”
“见面么?如果是面对面的话没有了,元旦那天中午在小区远远见过一次,然后是昨天在监控里看到,你们在追她。当然,这些都是为了确认她在不在家,我想回去拿点东西,不想碰面跟她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