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柳随风不愧是间谍之王。
到达西域两年时间,很多湮灭于时光中的隐秘,愣是被他查了出来。
“大哥,此事要追溯到……大约是三十年前,差不多是这个时间。”
“详细说说。”
“三十多年前,皇甫忠、上官云、司马逸、欧阳飞鹰,四人结为兄弟,在西域共同打拼,创立四方城基业。
欧阳飞鹰年岁最长,是大哥,但推举城主的时候,上官云和司马逸全都推举皇甫忠,皇甫忠成为初代城主。
过了几年,欧阳飞鹰忍不住,联合神月教主半天月,悍然掀起反叛。
激战过程中,皇甫忠、上官云、司马逸尽数被轰杀,他们的子嗣,却分别活了下来,他们做事真的很粗糙。
皇甫忠的儿子皇甫仁和,被他的亲信部将带走,暂时不知他的踪迹。
上官云的女儿上官燕,被西域奇人古木天带走,传授雪花剑法,并把凤血剑传给她,武功比易水寒强两筹。
司马逸的儿子司马乘风、司马凌风则是被半天月带走,分别传授绝学。
司马乘风改名为司马长风,传授龙魂刀法并授与龙魂刀,就是如今的神月教护法鬼见愁,他一直以为,半天月是他的养父,他的仇人另有其人。
司马凌风便是弄月公子,此人比鬼见愁灵透,已经猜到七八分真相。
大哥是不是想问,半天月为何不把两人灭口?因为一段往事,司马逸的妻子,是半天月年轻时最爱的女人。
半天月眼睁睁看着青梅竹马的绝色佳人嫁给他人,心中充满愤怒,侥幸拜入古木天门下,暗中盗走龙魂刀。
此后他无意间得到金佛不坏身,创立神月教,与欧阳飞鹰狼狈为奸。
留着司马兄弟不是好心,而是想以此报复司马逸,我私人觉得,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便是他没有子嗣。
金佛不坏身最大的破绽,便是此法是童子功,无论练到何等境界,哪怕练到登峰造极,也不能泄去元阳气。
还有一件事,据说他们手中掌握着一尊玉玺,据说是李唐时期的印玺。
大哥姓李,如果能拿到玉玺,再加上太宗皇帝的紫金龙玄剑……
振臂一呼,必然云集响应!”
柳随风少见的长篇大论。
他不是喜欢说废话的人。
李沉舟不是喜欢听废话的人。
只不过四方城的往事,如果不解释的详细一些,总觉得有些别扭。
李沉舟大笑道:“金佛不坏身?什么狗屁金佛不坏身,在我眼中,半天月就是个拳靶,最多能接我十拳!”
自从修成天怒心法,李沉舟的功力突飞猛进,拳劲变得越来越强。
与此同时,也更加的嗜血。
天怒剑需要用鲜血供养,能够吸收高手的鲜血,增加兵主的力量,相当于杀敌的同时,掠夺敌人精元气血。
如果没有足够多的血液,如果对手的武功不够强,如果自身心胸气度,承载不住天怒剑的绝伦霸气,这把绝世魔剑会立刻反噬,畅饮兵主的鲜血。
原剧情中,武功大成的魏忠贤,金刚不坏、力大无穷、所向披靡,单人独剑杀穿皇宫,无人能阻挡其半招。
主角修成“悲天悯人”,剑法能够造成时间静止,武功出神入化,仍旧被魏忠贤轻松击败,倒地吐血,魏忠贤甚至硬扛天雷,天打雷劈毫发无损。
如此厉害的绝世凶魔,却挡不住天怒剑的反噬,被一剑斩成两半。
这就是修行魔功的代价。
魏忠贤需要付出代价。
李沉舟当然也不能例外。
能不能只修行天怒心法,把天怒剑扔的远远的,直接扔到熔岩池中?
当然不能!
心法和宝剑相辅相成。
如果没有天怒剑,会导致魔气入脑损伤神经,成为力大无穷的白痴。
如果没有天怒心法,兵主会时刻遭受天怒剑自带的煞气的侵蚀,短时间或许能够抵抗,长时间绝无可能。
至少李沉舟没有这个能力!
“沈炼抢了我的风头,老子当然要抢回来,半天月,欧阳飞鹰,就用他们两个的性命,宣示我的威严!”
李沉舟霸气的挥舞天怒剑。
柳随风没有劝阻李沉舟,因为权力帮需要一场征战,以此树立威严。
前番虽然攻破山城,也曾靠着阴谋诡计占据大片地盘,但却没有打过任何一次硬仗,时间长了,必生祸患。
在西域这种地方,如果不能展示出强攻猛打的力量,那就不要指望能长久占据某处地盘,尤其是丰茂绿洲。
地盘是打出来的!
江湖黑道如此!
西域武林当然也是如此!
就连王朝争霸,也必须付出鲜血。
这一战,必须要打!
……
四方城。
沈炼和靳冰云公开露面,在欧阳飞鹰惊骇的目光中,进入了四方城。
如果世上有一个人,是欧阳飞鹰最不欢迎的客人,那个人就是沈炼。
不是担心所谓的煞星名声,而是庞斑随时可能杀过来,如果沈炼和庞斑在四方城激战,大半城池会被轰塌。
欧阳飞鹰气的咬牙切齿,怎奈武功权势远不如沈炼,根本无法赶人!
既然无法赶人,只能吩咐下属,认真招待沈炼,希望这位爷收敛点,千万不要生事,也希望庞斑能晚点来。
你们还是去铸剑城开战吧!
反正铸剑城毁了大半!
要不然你们去找李沉舟,这家伙号称君临天下,难道你们不想揍他?
实在不行,你们去找官御天!
魔剑遗族,先天罡气,传承五百年的隐世家族,难道你们不感兴趣?
欧阳飞鹰急的在书房转磨,如果给他挂上石磨,已经磨出三大盆豆浆,丫鬟仆役战战兢兢,不敢靠近书房。
“滚进来,说,还有什么事?”
“城主……根……根据线报,权力帮正在集结大军,目标是……”
“目标是什么?”
欧阳飞鹰瞪着眼睛,心说我手下怎么都是废物,一个得力的也没有!
“目标正是咱们四方城!”
仆役心说死就死吧,今天你为了泄愤拍死我,明天李沉舟会轰杀你。
“咱们四方城?咱们?什么叫做咱们四方城?这是你的四方城吗?这是朕的四方城,你敢对朕说咱们?”
欧阳飞鹰借机生事,竖掌成刀,斩在仆役脖颈,击碎了他的颈骨。
“把尸体拖出去喂狗!”
欧阳飞鹰长长的呼了口气,觉得心中的郁闷缓解很多,身形一闪,去神月教找半天月,商议权力帮之事。
以武道境界而言,欧阳飞鹰和半天月差不多,甚至还稍胜半筹。
怎奈半天月精通金佛不坏身,防御实在是太强,欧阳飞鹰不会一击必杀的破甲强招,破不了半天月的防。
同样的,欧阳飞鹰身法灵敏,半天月抓不到他的踪影,两人开战,就是一个疯狂闪避,一个以伤换伤,就算激战三千招,最多就是衣服有些脏。
一个打不动,一个打不着。
两人当初原本想要互相捅刀,动手之后才发现,谁也奈何不了对方,只能各退一步,各占四方城半壁江山。
欧阳飞鹰是明面上的城主,占据全部白道生意,半天月是黑暗王者,占据所有黑道买卖,看似互相敌对,实际上抱团取暖,共同应对外界强敌。
除非有一天,半天月找到克制欧阳飞鹰身法的秘术,或者欧阳飞鹰能轰破半天月的防御,否则只能合作。
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两只老狐狸相处的非常融洽,少了很多龃龉。
欧阳飞鹰去找半天月的时候,沈炼正在给靳冰云分析四方城的情况。
靳冰云好似慵懒的猫儿,依偎在沈炼怀中,脱了鞋袜,纤美无瑕的玉足从裙角露出来,俏皮的翘起脚尖。
沈炼如何能忍受这等诱惑?
右手向下轻轻一环,把靳冰云的玉足握在手中,细细的把玩。
“冰云现在才明白,最好的谎言就是九真一假,天命教出售的情报,除了金刚不坏神功,别的都是真的。”
“其实,最好的谎言,应该是全部真话但稍有隐瞒,这样才是……”
沈炼话未说完,靳冰云左手伸到沈炼的后腰,纤纤玉指提起软肉:“夫君在天命教的情人是哪位妖女?”
沈炼:(⊙_⊙)?
靳冰云得意的说道:“夫君刚才已经承认了,除了金刚不坏神功,别的情报都是真的,这些情报中,记录夫君曾经沉迷在天命妖女的石榴裙下。”
沈炼:这就是女人的天赋吗?
这个天赋实在是太可怕了!
“这事以后再说,我先和你说说四方城的事,以及最珍贵的宝物。”
沈炼略显生硬的换了话题,靳冰云没有继续纠缠,示意沈炼讲故事。
“四方城最珍贵的宝物,莫过于神月教的总舵,据说总舵有条密道,能从此地进入沙漠之甍,那是沙漠中最珍贵的秘境之一,价值远超四方城。”
“沙漠之甍?我记得市面流行的瓜果蔬菜、五谷杂粮,大部分是唐朝时期某位先贤,从沙漠之甍带出来的。
除此之外,这里还有诸多矿石,铸造龙魂刀、凤血剑的七彩水晶母,便产自沙漠之甍,这是一处大宝藏。”
靳冰云听过沙漠之甍的传说。
在慈航静斋的记载中,沙漠之甍恍若瑶池仙宫,拥有无数奇珍异兽,更有数不清的珍宝,乃是无上的宝地。
如果神月教掌握了进入沙漠之甍的秘密通道,怎会在乎区区四方城?
就算是以四方城作为掩饰,悄咪咪的闷声发大财,也应该更加兴盛。
至少比至尊盟强吧?
靳冰云说出心中疑惑,沈炼对此也有些不理解,只能过段时间,亲自去神月教总舵探查,看看有没有密道。
“接下来比较珍贵的,则是四方城的几个晚辈,与西域奇人边疆老人和古木天有关,能联系到两位前辈。”
“夫君想找前辈打架?”
“不是,我想找边疆老人求医,当初他从灵鹫宫取走换眼之术,不知这么多年过去,有没有领悟到精要。”
“眼睛真的能替换么?”
“当然可以。”沈炼对此有着十足的信心,“医术是传承的学科,只要一代代的传承,早晚能研究出来。”
“夫君,我想在城里逛逛。”
“巧得很,我也想去逛逛。”
……
欧阳飞鹰虽然强凶霸道,治理能力还算不错,靠着丝绸之路,四方城赚的盆满钵满,百姓生活颇为富足。
要想富,先修路。
丝绸之路就是无穷无尽的宝藏。
不需要特别高的能力,只要堵着门收过路费,再开几家销金窟,就能赚到金山银海,财富如潮水般涌来。
如果没能占据这等宝地,也不是货物中转站,发展难度提升数十倍。
西域比较富庶的城池,或多或少与丝绸之路有关,否则哪怕挖到金矿,家里有一座金山,也会坐吃山空。
既然处在丝绸之路的节点,四方城自然是招待四方贵客,城内各色商品琳琅满目,靳冰云看得眼花缭乱。
慈航静斋走苦修之路,庞斑不可能陪她逛街,做了这么多年宅女,每日读书练武,何曾体会过逛街的美妙?
有沈炼在,无需为银钱发愁。
逛了一刻钟,沈炼身上便挂满大大小小的包裹,沈炼无奈,临时买了一根扁担,如同货郎般挑着担子前行。
“夫君,有卖货郎的故事么?”
“有卖油郎的,你要听么?”
“卖货郎整日沿街叫卖,嗓子肯定非常好,有没有专门的歌曲?”
“我在北地听过。”
“夫君,这个是什么?”
“这个叫做铜胎掐丝珐琅,又称为嵌珐琅,在铜质的胎型上,用柔软的扁铜丝掐成各种花纹,然后把珐琅质的色釉填充在花纹内,烧制成器物。”
沈炼补充一句:“嵌珐琅在四皇子的封地很常见,陛下六十大寿,四皇子以此作为寿礼,陛下龙颜大悦,提笔写下景泰二字,因此也叫景泰蓝。”
“夫君竟然懂这些?”
“因为沈家也做这个生意。”
“沈家什么生意不做?”
“赔钱的生意!”
逛了约莫一个时辰,眼见沈炼的担子越来越大,简直像是行为艺术,靳冰云停下购物的脚步,去饭馆吃饭。
“这家店的羊肉做的很不错,最好的是羊肉汤和羊排,开胃小菜……最好的小菜是萝卜干,还有酸黄瓜。”
沈炼轻轻一嗅,嗅到了招牌菜。
招呼小二,点了二十斤羊排,一盆羊汤三盘小菜,再来五个烤馕。
“冰云,羊肉是最好的肉,多吃点对身体有好处,肉类的滋补,最好的是牛羊肉,其次则是鱼肉……”
沈炼给靳冰云夹了块羊排。
直面庞斑后,靳冰云心中的阴霾彻底消散,胃口大开,夹起羊排,小口小口的吃了下去,然后又夹了一块。
两人吃得开心,外面走来两个人。
准确的说,是走进来一个人,另一个人坐在轮椅上,被人搬了进来。(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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